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建设与管理评价考核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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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文件

关于做好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推动本市(区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教育局《文件(教字? ? 号)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在全市设立一批名师工作室,请各单位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好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二、申报数量

首批申报每县市区不超过20个,各类学校分别10个。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申报,并做好遴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名师工作室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完善本县市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并开展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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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

3.请各单位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研究院,同时发送电子版。

4.在实施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市研究院。

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附件:1.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2.名师工作室名师申报表

2020年1月1日

附件1

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

为推进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培养培训体制,提高培养培训质量和效益,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提高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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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落实市教育局《文件》文件精神,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臵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建设20个名师工作室,集教育、教研、培训于一体,充分发挥拔尖人才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形成市、县两级共建共管共享,市、县、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养培训网络体系;培养一批有创新意识和跨学科专业知识、致力于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大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高水平的名师团队;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力量的教师队伍。

二、组成及职责 (一)工作室人员组成

工作室人员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挂牌名师1名,主持工作室工作。二是骨干教师成员2-5名,协助名师完成日常工作。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名师所在学校并兼任名师助理。三是教师学员若干名,主要是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实习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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