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 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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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做了杠杆租赁、厂商租赁和出售回租等详细的划分[3]。美国租赁专家TonyVlamis和Richard M.Contino著作的《Handbook of Equipment Leasing:h Deal Maker’s Guide》一书中则对租赁管理者的具体运作做了全面详实的指导说明。

九十年代中期之后对融资租赁的研究主要转向了资本市场并发挥在其间的应用,例如上段介绍的Shawne.Halladay,另外还有 I.J.Chris Boobyer等,他们研究了租赁债权的证券化,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包括租赁债权证券化这一部分表示赞同,这又是金融理论创新的又一进步,应大力提倡鼓励这样的创新发展。

到了近期,研究人员对金融租赁的研究越来越具体了,其主要形式是面对具体客户提出针对性的分析与指导,像Fred S.Steingold和Janet Portman所编写的《Leasing Space for Your Small Business》以及Buzz Doering所编写的《Should You Lease Your Next Vehicle》。 1.4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1.4.1研究内容

融资租赁业发展研究,首先从国际融资租赁业繁荣发展并且在国外得到很好的运用的历史背景作为出发点,在研究比较分析国内外融资租赁业的现状时,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略显得萎靡不振,进而得出大力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的重要战略意义。其次对融资租赁业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阐述,深入并专业性的解释,为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再次结合当下我国的国情和融资租赁业的现状,归纳总结出了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的不足和误区,重点剖析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在客观的分析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历程和当下面临的困境的基础上,顺应当前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发展趋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提出有利于我国租赁业发展的有针对性,有实际意义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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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研究框架

绪 论 背景 目的意义 总述 内容 研究方法 基础理论 内涵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特征 对策

图1-1 研究框架图 1.5 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从抽象到具体,从客观到主观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全面的分析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研究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主要基于金融学,管理学及财政学的理论研究之上,综合运用了比较分析、定性分析和文献资料等方式作为研究手段。具体方法的运用如下:

(1)比较分析法。在引述国内外研究理论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的方式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与国外的发展优势进行比较分析,客观地评价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2)定性分析法。根据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现状及搜集的相关例证,客观的剖析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有目标性的完成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定性分析。

(3)文献资料法。对于融资租赁这种从国外引进的专业术语,研究它很有必要搜集大量的文献资料,合理准确地运用有关文献、资料,查阅整理并从中提取有价值的评价信息可对研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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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融资租赁基本理论

2.1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

关于融资租赁,世界各国虽无统一定义,但是关于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的规定却是一致的,且各国根据其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融资租赁作了不同的界定。 (1)对于融资租赁的国际定义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17号》中作了如下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名义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重视的是资产所有权的转移而非法律或名义的所有权[4]。《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草案也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作了详细表述,讲述了融资租赁的一般定义,规定了只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三方的的关系,并且对租金的内容给出了明确规定。 (2)国内对融资租赁是这样定义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文规定:“融资租赁是指本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联的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但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发生转移”,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权购买租赁资产,但所订立的购买价款可能会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在租赁开始就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是比较合理的。

③租赁期较长,大约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一半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需与租赁开始日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一致。

⑤我国合同法关于融资租赁是这样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5]。”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审议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融资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为:融资租赁交易是指一方当事人(出租人)依据另一方当事人(承租人)提出的租赁财产的规格及所同意的条款,或承租人直接参与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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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款,与第二方(供货厂商)订立供货合同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取得所需工厂、资本货物及其他标的物的一种交易方式[6]。 (3)对于融资租赁来说,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其特征,准确把握其内涵,那么这对于我国的租赁行业至关重要,依我个人对融资租赁的理解如下:

融资租赁又叫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事先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所需要的租赁设备由出租人融通资金向供货厂商购买,然后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出租人拥有该租赁设备所有权的同时承租人必须支付所有租金,这一过程主要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三方当事人。 2.2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

融资租赁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来说起步比较晚,是新兴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加快资金流通。当然融资租赁也有其自身的特点,简要描述如下: 2.2.1 融资与融物于一体

一般意义上讲融资租赁就是将融物与融资融合,在融物的基础上实现融资,在融资租赁过程中,出租人从市场筹集资金,根据承租人对租赁设备的要求购买设备,在租赁期满时,把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经过这个过程实现了融资与融物的结合,解决了资金不足影响效益的问题。 2.2.2 集工业、贸易、信用于一体

融资租赁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改良而是一种创新性改良,其过程是首先租赁公司明确承租人对租赁设备的需求,然后从市面筹集资金向供货厂商购买设备,最后将设备租给承租人,这一过程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之间建立了两条不同的关系,分别是租赁信用关系和买卖贸易关系。融资租赁交易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及供货厂商。供货厂商专门提供租赁设备,承租人所需要的设备得由出租人从供货厂商那里购买,从而出租人与供货厂商之间发生了贸易关系。出租人筹到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厂商,无须由承租人交纳,出租人用出租设备的方式为承租人提供了信用,帮助承租人解决了融资问题。也就是说,融资租赁活动将贸易,工业和信用集为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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