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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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平衡弯矩作用平面与柱矩形截面两个轴线之一相重合时,可按下列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1)由节点受剪传递的单向不平衡弯矩α0Munb,当其作用的方向指向图G.0.1的AB边时,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Fl,eq=Fl+α0MunbaABumh0/Ic Munb=Munb,c-Fleg (G.0.1-1) (G.0.1-2) 2)由节点受剪传递的单向不平衡弯矩α0Munb,当其作用的方向指向图G.0.1的CD边时,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Fl,eq=Fl+α0Munb aCDumh0/Ic Munb=Munb,c+Fleg 式中 Fl--在竖向荷载、水平荷载作用下,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 α0--计算系数,按本规范第G.0.2条计算; Munb--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对轴线2(图G.0.1)产生的不平衡弯矩设计值; Munb,c--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对轴线1(图G.0.1)产生的不平衡弯矩设计值; aAB、aCD--轴线2至AB、CD边缘的距离; Ic--按临界截面计算的类似极惯性矩,按本规范第G.0.2条的计算; eg--在弯矩作用平面内轴线1至轴线2的距离,按本规范第G.0.2条计算;对中柱截面和弯矩作用平面平行于自由边的边柱截面,eg=0. 2传递双向不平衡弯矩的板柱节点 当节点受剪传递的两个方向不平衡弯矩为α0xMunb,x、α0yMunb,y时,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G.0.1-3) (G.0.1-4) Fl,eq=Fl+ηunb,maxumh0 ηunb,max=αoxMunb,xax/Icx+αoyMunb,yay/Icy 式中 (G.0.1-5) (G.0.1-6) ηunb,max--双向不平衡弯矩在临界截面上产生的最大剪应力设计值; Munb,x、Munb,y--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引起对临界截面周长重心处x轴、y轴方向的不平衡弯矩设计值,可按公式(G.0.1-2)或公式(G.0.1-4)同样的方法确定; αox、αoy--x轴、y轴的计算系数,按本规范第G.0.2条和第G.0.3条确定; Icx、Icy--对x轴、y轴按临界截面计算的类似极惯性矩,按本规范第G.0.2条和第G.0.3条确定; ax、ay--最大剪应力ηmax作用点至x轴、y轴的距离。 3当考虑不同的荷载组合时,应取其中的较大值作为板柱节点受冲切承载力计算用的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 第附录G.0.2条 板柱节点考虑受剪传递单向不平衡弯矩的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与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Fl,eq有关的参数和本附录图G.0.1中所示的几何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中柱处临界截面的类似极惯性矩、几何尺寸及计算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G.0.1a): Ic=h0at/6+2h0am(at/2) aAB=aCD=at/2 eg=0 (G.0.2-1) (G.0.2-2) (G.0.2-3) (G.0.2-4) 2边柱处临界截面的类似极惯性矩、几何尺寸及计算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弯矩作用平面垂直于自由边(图G.0.1b) Ic=h0at/6+h0amaAB+2h0at(at/2-aAB) aAB=at/(am+2at) aCD=at-aAB eg=aCD-hc/2 (G.0.2-9) 2)弯矩作用平面平行于自由边(图G.0.1c) Ic=h0at/12+2h0am(at/2) aAB=aCD=at/2 eg=0 (G.0.2-10) (G.0.2-5) (G.0.2-6) (G.0.2-7) (G.0.2-8) (G.0.2-11) (G.0.2-12) (G.0.2-13) 3角柱处临界截面的类似极惯性矩、几何尺寸及计算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G.0.1d): Ic=h0at/12+h0amaAB+h0at(at/(G.0.2-14) 2-aAB) aAB=at/2(am+at) aCD=at-aAB eg=aCD-hc/2 (G.0.2-15) (G.0.2-16) (G.0.2-17) (G.0.2-18) 第附录G.0.3条 在按本附录公式(G.0.1-5)、公式(G.0.1-6)进行板柱节点考虑传递双向不平衡弯矩的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如将本附录第G.0.2条的规定视作x轴(或y轴)的类似极惯性矩、几何尺寸及计算系数,则与其相应的y轴(或x轴)的类似极惯性矩、几何尺寸及计算系数,可将前述的x轴(或y轴)的相应参数进行转换确定。 第附录G.0.4条 当边柱、角柱部位有悬臂板时,临界截面周长可计算至垂直于自由边的板端处,按此计算的临界截面周长应与按中柱计算的临界截面周长相比较,并取两者中的较小值。在此基础上,应按本规范第G.0.2条和第G.0.3条的原则,确定板柱节点考虑受剪传递不平衡弯矩的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所用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Fl,eq的有关参数。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有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