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必备管理手册(下)财务精细化管控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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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商场超市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3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3.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4.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5.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3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1.住宿。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 2.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3.市内短途交通费。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4.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5.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6.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并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7.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3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商场超市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商场超市的各行政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按商场超市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部门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之内,由商场超市经理掌握开支,超过部

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2.属商场超市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 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3.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商场超市总经理审核加签,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1.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

2.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1.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2.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经办人和部门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六、内部稽核制度(范例)

一、总则

1.本商场超市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商场超市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2.本商场超市稽核业务范围,定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须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3.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4.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财务部门所送凭证账表外,并应分赴各部门实地稽查,每年稽核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5.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财务部门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6.稽核人员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将有关情况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7.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8.稽核人员对本商场超市各财务部门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9.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部门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公正。

10.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二、账务稽核

1.在对商场超市记账凭证进行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商场超市规定手续办理。 2.在对商场超市账簿进行检查时,应注意: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的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4)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簿,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并送所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三、业务稽核

1.对商场超市库存进行检查时,须注意:

(1)检查库存现金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回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证单据进行核对。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应同时检查,并须对有关账表、凭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

(6)金库钥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握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是否合乎要求,金库放置位置是否适当。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商场超市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往来账目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9)是否经常对商场超市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进行核对。 (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商场超市各部门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2.检查商场超市各种信托资金账时,应注意:

(1)利率是否依照规定计算信托资金积数及利息计算是否经过复核。

(2)信托资金支付时,是否与各该明细分户账结余单据核对并依照规定结算利息。 (3)委托户的印鉴卡、账卡有无登记户籍资料身份证、统一编号,并经主管人签章证明。 (4)信托资金付清时,应注意其收回单据及账卡,有没有盖结清或付讫戳记。

(5)各种信托资金之委托中途取本结清及满期续存等手续及计息标准(包括逾期计息)是否依照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