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店子集镇总体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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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南 5 新区路 25 8 2X4.5 2X4.0 6 7 8 9 东环路 朝阳路 振兴路 文化路 100 20 35 20 35 25 28 8 14 8 14 8.0 2X2.5 2X7.5 2X6.0 2X3.5 2X5.5 2X3.5 2X5.5 2X4.5 2X20 2X2.5 2X5.0 2X2.5 2X5.0 2X4.0 10 孟陵路 北 11 康庄路 第四节 镇区居住用地规划 第53条 居住用地现状主要分布在镇区东部和北部,莒大路北侧。 第54条 规划生活区以旧村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进行为主,在中学南侧建设小康别墅,在政府以西建设公寓住宅区,远期对东部北部老村进行改造。 第55条 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规划住宅间距系数应不小于1.5。

第五节 镇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56条 规划集中建设西部工业园,在东部和北部适当发展民营经济,严禁有水污染的企业人园区建设。

第57条 规划工业小区集中成片、分门别类、提高档次、减少污染。

第58条 规划二处仓储区,一是在镇区西部结合工业区建设的工业仓储区;二是东部原有粮所。

第59条 仓储区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共同组成社会化的仓储服务体系。

第六节 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60条 城镇公共绿地主要由广场、街头绿地和观光农业区组成,公共绿地的最小规模应满足要求:

公共绿地 居住区中心绿地 小区中心绿地 最小规模 1.0万m 0.2万m 22 要 求; 可以有绿篱或通透分离 开 放 式 组团中心绿地 0.04万m 2 不少于1/3绿地面积, 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外 块状、带状绿地 0.04万m 2 宽度不小于8米 第61条 城镇总体规划确定,镇区规划形成三带二片一广场的大绿化系统,三带分别为沿西部沭河、北部店子河、东部接水河的三条滨河绿带,二片为镇区南部和北部的两片高效农业区,一广场即镇区中部的府前广场。

第62条 结合广场、绿地及林荫大道等的建设,形成城镇内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

第63条 加强镇区道路绿化建设,形成四季常青的街道绿化景观,主干道两侧

必须留出不少于5m的绿带,城镇绿化应做到落叶与常青、乔木与灌木、草地与花卉等结合配置,可采用国槐、法桐、毛白腊、松柏、柳树等主要树种和以碧桃、紫薇、樱花、月季、大小黄杨等花卉。

第64条 提高绿化覆盖率,近期达到30%,远期达到40%,形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园林小城镇。

第六节 镇区景观风貌规划

第65条 城镇景观特色体现在:明确的发展轴线、合理的功能分区、鲜明的城镇中心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城镇景观区分为:公共绿地景观区,公共建筑景观区,别墅建筑景观区和其它建筑景观区。

第66条 规划形成一条城镇景观带和十处景观中心。 , 第67条 一条景观带为莒大路景观带。

第68条 十处景观中心为:工业腾飞、旧城新貌、小康住宅、沿河绿地、文教中心、商贸市场、滨河公园、公寓住宅、行政中心和府前广场。

第69条 建筑形式以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建筑为主,应体现地方山水特色;建筑色彩以白色、黄色为基调,在屋檐、层顶、出入口等处点缀鲜艳的色彩。 第70条 沿街单位严禁封闭式围墙,应采用透空绿篱式栏杆。

第八节 镇区近期规划和远景规划控制

第71条 近期建设的原则:

1.以总体规划为目标,立足现状,按高标准、合理性原则引导城镇有序、协调发展,逐步实施总体规划。

2.根据镇区用地发展方向,集中建设,做到建设一片、完善一片、收益一片。

3.正确处理总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第72条 规划近期至2010年,近期城镇人口发展规模为12000人,规划建设用地145公顷。

第73条 近期对城镇内环道路进行拓通建设,重点修建向阳路、工业路、东环路、振兴路,改造莒大路。

第74条 镇区近期重点修建:(一)将政府在原址改造,建设府前广场;(二)建设东南部小康别墅区;(三)建设西部工业小区和仓储区;(四)在政府西侧建设公寓住宅小区;(五)改造孟陵路两侧商贸设施。

第75条 城镇远景规划是对远期规划的完善,是对2020年后的控制规划,远景城镇人口控制在2.5万人,用地约3.0平方公里,进一步完善商贸区、办公区、文教区,建设西部工业区,对生活老村进行旧村改造。

第76条 城镇近、远期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见下表)。

莒县店子集镇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 号 用 地 代 号 1 2 R 居住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Cl C2 C3 3 4 5 6 7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服务 文教卫生用地 用地名称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面 积(万m) 2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占地(m从) 250.4 58 76.3 48 40 31.8 63 23.2 20.5 48.3 38.2 24.6 26.8 33.6 49.2 25.5 5.4 33.5 28 8 12.2 5.1 5.5 5.1 6.7 6.6 6.1 9.7 8.2 151 11.7 9.8 8.6 12.1 14.1 19.7 11.5 9.3 11.6 17.3 8.9 8 7.2 11.7 9.7 M 工业用地 W 仓储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U 市政设施用地 G 绿 地 城镇建设总用地 8.1 19.6 4.4 7.7 13.5 18.5 10.1 16.3 2.2 4 11 6.5 7.2 3.8 4.5 3 5 5.4 3.6 16.7 30 10.5 11.5 12.5 13.8 3.9 15 1.6 1.7 1.6 1.9 3.4 1.5 1.3 1.4 2 3.2 8.7 29.5 3 105 145 240 100 6 100 12.3 4 7.2 14.8 100 131.3 120.8 120 合 计 备注:现状2003年城镇人口0.8万人,近期2010年规划人口1.2万人,远期2020年规划人口2.0万人。

第五章 店子集镇基础设施规划

第77条 镇区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近期120升从·日;远期为150升/人日。近期镇区供水量2500立方米/日;远期镇区供水量5000立方米/日。

第78条 镇区供水水源为县城自来水厂,由县城水厂向镇区供水。 第79条 规划采用分级供水的供水形式,可在沭河东岸建设加压泵站。

第80条 设计计管网采用环状与树状相结合的形式。供水水压近期控制最不利点水头为0.24Mpa,远期控制最不利点水头为0.28MPa

第81条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结合地形,就近排入水体;污水经污水管道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人河流。远期污水量计算按规划供水量80%计,为4000m/日。 第82条 规划污水处理厂位置在镇区南侧,污水处理程度为二级处理。

第83条 全镇用电负荷采用年平均递增率方法进行计算综合,全镇近期最大负荷达3500KW,需

要主变容量为4500KVA;远期最大负荷达到10000KW,需主变容量12500KVA。

第84条 第84条 镇区近期最大负荷达到2000KW,需主变容量2500KVA;远期最大负荷

达到6000KW,需主变容量7500KVA。

第85条 规划由城东110千伏变电站供电,远期为镇区单独出线供电,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86条 镇域内电力线路采用架空线路,并保证一级负荷用电,远期镇区内供电线路采用地下电缆。

第87条 规划工业区采用专线供电,对各类负荷分开供电。

第88条 高压线走廊范围为1—10KV线路自边导线向两外侧各平行延伸5米,110KV和35KV线路向两外侧各平行延伸10米。

第89条 镇区内的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在最大风偏时,满足与建筑物距离:10KV为1.5米,35KV为3米,110KV为4米。

第90条 规划近期电话普及率为每百人30部,远期电话普及率为每百人40部,近期全镇需程控电话为12300门,远期全镇需程控电话16800 门。

第91条 中继线路采用光缆,农话线路采用架空电缆。 第92条 规划通讯公司在原址建设,随发展需求而增容扩建。

第93条 镇区内电讯线路均采用地下管道电缆形式;规划有线电视电缆与电信电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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