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码头环评公示简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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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枢纽多式联运体系宜昌港主城港区太平溪作业区一期码头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宜昌市太平溪镇靖江溪、九岭山港湾内,行政区属宜昌市夷陵区,属三峡库区和坝区,南与秭归县新县城的茅坪港隔江相望。本工程距下游三峡工程永久船闸大约4.7km,北离沪蓉高速公路37公里、三峡高速9公里。

一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新建350TEU(5000吨级)集装箱泊位3个,5000吨级件多用途泊位3个,60车位货运滚装泊位2个,800车位商品汽车滚装泊位2个及相应配套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349321万元,工程建设期36个月。 1.2 项目建设的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码头属于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二十五、水运”分类中的“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 项目建设的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符合《宜昌港总体规划》、《宜昌市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 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 地表水环境现状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长江评价江段各监测断面除COD超标外,其它各污染物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2.2 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2个监测点位的TSP、PM10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 SO2和NO2小时平均值和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各污染物均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3 声环境现状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拟建项目港界及码头泊位及村庄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4 生态现状

评价范围内浮游藻类的区系组成共计6门45属(种),其中硅藻门16属,绿藻门15属,蓝藻门5属,由此可见整个评价区段内浮游藻类较丰富,以硅藻门种类占优势。浮游动物44种(属),其中原生动物6科15种(属),轮虫6属3科12种,枝角类4科10属17种。底栖动物3门13个属(种)。其中环节动物门6属(种),软体动物门6种,此外还有昆虫纲摇蚊科幼虫。从总体上看,调查范围内水质基本上都比较清洁,水体所受污染程度均比较轻,在其自净能力之内。

根据调查结果的,工程区域底栖生物的平均密度为280个/m2,平均生物量为15.04g/m2。

评价范围水域内鱼类资源约有140余种,主要有湖泊型鱼类、山溪型鱼类等。工程区域所在长江河段未发现集中大规模的鱼类“三场”分布。三峡库区范围内有胭脂鱼、大鲵等珍稀水生动物以及大头鲤、白甲、岩原鲤、黄颡鱼、南方大口鲶、银鱼、铜鱼等珍稀特产鱼类。

太平溪作业区评价区地处三峡库区,陆域生态系统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和查询湖北省宜昌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及省级保护动物等资料,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及省级保护动物。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 地表水环境

⑴ 施工期

评价提出了在泥浆池四周采用土堤加高围护,并在泥浆池上方设置遮盖装置,防止雨水进入泥浆池后造成的废水溢出。在泥浆池设置溢流口并在溢流口布设土工布,降低由于暴雨等因素造成泥浆废水溢出带来的SS污染。

抛石护岸将扰动河床,使河床底泥在悬浮,引起岸边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大。根据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现状监测资料分析,抛石护岸施工产生的悬浮物

SS影响范围为作业点下游150m范围左右。

陆域施工将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可租用附近民宅居住或作为办公地点,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排水系统,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作肥料,避免临时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带来的污染影响。陆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或自然蒸发。

施工船舶不得向施工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或生活污水,确需排放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可保护码头水域不受施工船舶污水污染。

⑵ 营运期

码头初期雨污水和码头面冲洗废水经污水泵由管线提升至后方生产废水处理站同堆场径流雨污水一同处理后回用于散货堆场喷洒、绿化及道路洒水,含油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和含尘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散货堆场喷洒、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对外排放,对工程江段的长江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太平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不会对长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到港船舶如需排放污水,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按上述规定执行后,可保护码头前沿水域不受船舶污水污染。 3.2 大气环境

⑴ 施工期

在采取洒水抑尘情况下,施工扬尘对场界外100m范围内的局部区域有一定影响,在距离施工场地100m处环境中总悬浮微粒值浓度符合二级标准要求。施工期运输沙石料的车辆所造成的路面二次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20~30m内环境空气的影响超标。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驱动设备的废气、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较为分散,数量较少,废气产生量有限,对施工区域局部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施工机械废气影响随即消失。

⑵ 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应采取洒水措施,以尽量减少道路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的影响。

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成份较复杂,其中主要以THC、CO、NOx为主,均

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装卸机械及到港船舶废气系地面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废气的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均发生在港区范围内,不会对本项目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 3.3 声环境

⑴ 施工期

根据预测结果,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超标影响范围最大将扩大至施工场界外昼间62米、夜间405米内的范围。工程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落佛村区和龙潭坪村,距离港界最近距离分别为70m和110m,如果夜间多种施工机械噪声对该居民区产生一定的超标影响。本工程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⑵ 营运期

本工程港区作业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噪声污染影响。 3.4 生态影响

⑴ 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对底栖动物的影响较小,工程结束后,随着上下游底栖生物的迁移,抛石等为其提供附着和躲避敌害的场所,工程区域底栖生物逐渐得到恢复。

由于长江水流的作用,浑浊的悬浮物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被稀释,并且码头水域施工时间短暂,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浮游生物的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

工程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所在地多为裸露或浅水区域,此时鱼类多进入深水区域。因此,施工阶段不会对作业江段的鱼类带来较大的影响,其主要影响是改变了鱼类的暂时空间分布,不会导致鱼类资源量的明显变化。

施工区域所在长江江段没有大规模产漂流性卵和产粘沉性卵的产卵场,不会对鱼类产卵场产生较大影响。鱼类越冬场主要分布于深水的河道深槽中。拟建工程为近岸码头,施工期间船舶噪声对鱼类越冬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工程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码头建设期间施工作业对鱼类的驱赶效应,在采取施工期避开鱼类繁殖索饵盛期(3-6月)等措施后,施工对鱼类影响不大,工程施工范围较小,所以基本不会影响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

⑵ 营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