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配套制度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配套制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7934c1055270722192ef79b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配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

2、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

3、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居民代表。

1、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成员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家庭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

2、居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居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3、居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 1 -

民主监督制度

1、设立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 2、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社区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社区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4、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责任追究制度

1、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通过居民代表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3、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处置集体的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2 -

财务收支“联签”制度

1、财务事项发生前,必须经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同意,联签后方可实施财务行为。

2、财务事项发生后,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人联签,(“一肩挑”的社区由支部书记和副主任联签)。

3、整个财务过程要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组长签字,最后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列支。

4、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5、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社区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激励约束制度

社区干部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要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社区集体和个人当年评先资格。主要有:

一、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

二、在社区民主管理过程中,不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个人独断专心,群众意见大的;

三、在“四资”管理过程中,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要求,对工作法落实不

- 3 -

到位的;

五、社区事务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六、在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票数超过20%的,或者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票数超过40%的;

七、不执行社区民主管理其他规定的。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1、社区要建立“四议两公开”公民工作法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2、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执行结果等情况的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决策过程中的每一次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3、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

任期目标考核制度

1、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任期目标,研究落实实现任期目标的办法和措施,确定分年度工作目标。

2、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确定书记主任以及“两委”其他干部的具体工作任务。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年中兑现承诺,同时要向社区“三委会”报告,并通过

- 4 -

公开栏向全体社区居民公示。

4、将任期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根据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互评、和社区成员代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个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