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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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部署模式二

根据不同的平台建设模式,综合运营中心可以是盈利或非盈利的运行机构,其管理范围会依据不同建设模式动态调整。

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议采用第一种部署模式,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城市,可采用第二种部署模式。

8 管理及运行

8.1 平台管理模式

由于各城市对平台的投资与建设模式的不同,可能有财政投入、也可能有市场化运作模式,平台的产权可能会不同,基于此,平台的管理模式有A)政府建设、政府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B)企业建设、政府监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两种主要的模式。在此模式下,一般由智慧城市运营商承担平台的建设任务,并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管,监管内容包括信息安全、业务规范、标准执行以及服务质量等。

对于上一节第二种部署模式的情况,平台的管理者要承担更多的“管理服务”,但“使用服务”的城市,则仅需对平台内本城市的相关信息与服务负责。

平台的建设发展与智慧城市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与推广是相辅相成的,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挖掘、利用是实现智慧城市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的基础,两者的关系就如同道路与交通的关系,道路好了,交通才能顺畅,对交通的要求高了,反过来会促进道路的建设。

在平台建设与智慧城市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与推广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注重实效

平台及其所提供服务的权威性与价值需要通过智慧城市业务应用的建设与推广来体现,因此,需要挑选若干个见效快、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应用作为突破口,一旦各业务单位通过这些业务应用解决了业务上的实际问题,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取得了工作成绩,就会有更大的热情和积极性参与到平台的建设、信息的积累和服务的提供中,并愿意提供更多的共享资源。

??注重应用模式创新

建立一套类似于“软件超市”的机制,鼓励各方向平台多多注册共享服务,以促进平台的服务能力与应用活力,并建立“贡献度计分制”。 ??注重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平台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建设规范与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责任与权力,明确信息共享、服务提供的规则,但同时为了便于各方面的参与,需要在应用部署、共享数据使用、服务注册等方面提供更灵活的支持。

8.1.1 实施策略

以国家信息化“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二十四字方针为根本指导,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制订以下实施策略: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平台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应该在统一规划前提下,本着先易后难、由简入繁的原则,将大的系统分解为若干个小的子系统,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以保证对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系统的成功建设。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平台建设,必须按照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总体决策,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

要保证对平台建设资金的投入,同时合理使用建设经费。要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忌好高骛远、铺张浪费。甚至在建设相关系统时,首先要考虑能否利用公用资源。

??统一协议、标准与规范

对于平台建设中涉及的软、硬件标准与规范,确保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是多层次、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系统建设中协议、标准的统一性。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考核力度

要加强做好平台建设中的制度建设,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要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开展培训,要加强对平台建设和服务共享工作的考核评定,

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充分借鉴专业公司的经验和技术

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是多层次、复杂的系统,需要运用多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必须充分借鉴业内专业公司的成功经验和核心技术,并发挥政府机构的“政务”专长,二者完美结合,才能保证系统的成功实施。

同时,平台所拥有的信息资源是一种有重要价值的国家资源,其开发与利用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其开发利用也有其特殊性,需要遵循: ??法制先行、健全机制原则;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原则; ??避免浪费、开源节流原则。

8.1.2 管理分工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的各个相关单位、城市内的各个企业以及市民,从宏观上看,包含对资源与服务的所有者、资源与服务的管理者、资源与服务的使用者三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束关系。

8.1.2.1 城市信息化主管单位分工

城市信息化主管单位的角色为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管理者,其工作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8.1.2.1.1 平台管理

负责平台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可将具体服务外包给智慧城市运营商,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包括网络、存储、服务器、应用系统等,管理的范围包含前置机环境,但不包含各相关智慧城市应用的具体业务环境。

8.1.2.1.2 中心信息资源管理

对通过整合汇聚到平台中心的信息资源,建筑物库、如:人口库、法人库等,要进行相应数据的比对、维护、备份、安全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信息资源有效、有序、安全使用。

8.1.2.1.3 服务管理

平台的能力与活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中的服务,服务越多,使用越频繁,平台的价值越能体现。由于智慧城市应用系统越来越多地对服务进行调用,其依赖的服务的可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平台的管理上,应当由信息化主管单位通过工具对所有的服务进行日常的“拨测”处理,以保证服务的可用性。如发现服务不可用,则有权责成服务提供者进行恢复并对其处理。

8.1.2.1.4 规范管理

由城市信息化主管单位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共同确认或优化本城市数据交换规范、信息目录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规范以及平台使用流程和管理制度。

8.1.2.2 各相关单位分工 8.1.2.2.1 资源梳理

各相关单位需严格遵循平台相关的建设要求对各自内部资源进行梳理,并提供梳理后的信息,梳理完成后,需按建设要求进行资源登记及目录编制。

8.1.2.2.2 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

以各相关单位为主,在信息化主管单位协助下,共同进行业务协同所需共享指标项、共享流程等业务规则的协商与制定,在三方认可后,利用平台,由各相关单位在遵循建设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智慧城市应用系统的开发及部署工作,与各相关单位具体业务相关的开发及部署工作由各相关单位自行操作。

8.1.2.2.3 建设规范的制定及执行

当平台共享的指标项涉及到具体相关单位时,相应的相关单位有义务参与建设规范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一旦相关建设规范及管理制度制定并颁布执行,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循相应的建设规范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