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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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目部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现将涟水县炎黄大道改造工程水稳基层的摊铺、碾压、养护及交通管制的施工交由乙方组织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和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水稳碎石基层摊铺、碾压、养护、交通管制 4、工程主要数量:

5、工作量范围: 满足施工要求的摊铺碾压及辅助设备、养生、交通管制等。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验收日期

本工程项目协议工期为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始至_ 年 _ 月 日竣工。上述工期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阶段工期和最终工期的实现。

施工过程中,前款约定的工期如比业主下达的工期滞后,以业主下达的工期为准。乙方发生的赶工费用,在业主有补偿的情况下,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若业主没有补偿,赶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工程造价

序号 细 目 名 称 单位 暂定暂定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包含工序、备注等 1 水稳碎石摊铺 2 3 层间水泥浆 养生用土工布 合计 . 单价中包含乙方为完成工程细目所需要的工料机费、管理费、燃油费、

电费、进退场费、转场费、场地建设各项费用、施工阶段性停滞费、检测费、保险、利润和工程承包范围质量保修责任以及因本工程而产生的所有税金等全部费用。单价中已考虑了乙方为完成合同项目所必须的所有附属工作,并包含了用于工程实体中但不单独计量的项目费用。 2、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完成数量的确认条件:a.乙方实际完成(按实际测量的厚度、计量宽度,综合计算);b.符合业主的计量原则,并经过审计部门最终工程审计确认。 3、本合同项目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无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工程技术规范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精心施工,工程内外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标准,保证所完成的每一项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 3、抽检及报验一次合格率95%以上。 第五条 特殊要求

甲方对乙方人员资格、人员配置、临建设施、居住环境、预付款、机具设备、便道维护等方面的规定特别约定如下:

1、乙方委派 (身份证号码: )为驻地工程负责人,履行本协议内容,组织指挥施工。

2、乙方应自行负担临时用地、用水、用电、占用道路引起的费用。 3、乙方应注意环境保护,废水、废油、废料应有序排放,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保证人均不少于2平方米,并保证通风和透光。

5、乙方驻地建设应服从甲方及业主文明施工的统一要求,乙方驻地不得搭建草棚。乙方施工现场应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执行。

6、乙方保证按签约前承诺的人员和设备进场,乙方人员和设备的进场、退场或转场应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进场的摊铺机、压路机等设备必须经过甲方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离开现场,如果乙方拒不执行的,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7、若在实际施工中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损失或数量超量,损失或超出部分由乙方按100元/吨给予甲方补偿。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双方约定:本合同无材料、设备、价格变更。但若因设计图纸的变更、国家规定的材料设备价格的调整、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以上内容经业主统一批准后,可予以相应的变更及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技术规范、有关表格格式。 2、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3、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在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安排向乙方移交工程施工区段。

4、向乙方下达月度施工计划,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5、有对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及有要求乙方改进工作仍不见显著成效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组织对已完成工程的验收、鉴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提供相关的图纸、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根据承担工程的工程量及甲方提出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人员、设备,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无条件执行甲方及监理、业主的文件、作业指导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按相关要求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报验资料、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向甲方上报每月验工计划。 5、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转包。

6、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费,对本工程所用人员的行为及工地范围内发生的事件负责。

第八条 计量、支付及结算

1、乙方按照承诺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并在摊铺前甲方验收合格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预付款。

2、工程结束后总工程款的50%,剩余工程款在工程结束后二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业主规定,由乙方自己负责修理或返工,因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工程协议总价的 1 %偿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修理或返工的通知后不予理睬或未能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理或返工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整。 第十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进行操作,其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处理,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不负责处理,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议不成,向淮安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将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部分调整,甲方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乙方已无能力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或无能力完成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责令乙方退场,由此引起的责任或发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件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进场施工人员》(附件1)、《进场机械设备》(附件2)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定地点:淮安市清浦区。

4、甲乙双方对各自提供的地址、邮编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该地址作为双方往来文件邮寄之用,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本协议明确的地址向另一当事人邮寄文件,不论另一当事人是否签收,均视为文件已经送达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