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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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针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结合监督工作要求,确定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为: 次。分别安排在下列施工阶段进行: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第 次,安排在工程形象部位的 阶段 ......

根据抽查的具体情况需要适当调整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六、监督措施

1、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下

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停工整改。

2、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

3、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可以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仍不到位的,约谈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下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

4、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监督机构必须进行复查,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发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通知书》。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仍不到位的,对有关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责任人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经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下达《工程项目强制停电告知书》,依法给予强制断电停工;对情节严重的,将其行为上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6、对工程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

7、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应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并应向社会公

开。

七、监督组织情况

监督小组成员 责任监督员 开始监督日期 组 长 联系电话 监督交底日期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监督机构盖章)

年 月

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内建安监限字[ ]年

第 号

设, 公司承建

的 工程,经检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要求工程项目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安监机构。(此单检查单位、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隐患整改意见 检查结论 限期 天内整改完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