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涂治理和海堤工程技术规范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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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保滩促淤设计

10.1 一般规定

10.1.1 保滩措施适用于受侵蚀的滩涂。促淤措施适用于涂面高程较低,不符合生产开发要求而沿岸泥沙输移量较大的滩涂。

10.1.2 采用保滩促淤措施,应有工程岸段的地形、岸滩组成物质、潮位、海流、风向、风力、波浪、含沙量等基本资料和对岸滩冲淤变化规律的分析作依据。 10.1.3 保滩促淤措施类别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保滩促淤措施可分为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两大类。工程措施有:建丁坝、顺坝(离岸坝)、丁顺坝组合运用及抛石促淤和护坎等;生物措施有种植红树林、芦苇等。

2 以潮流为主要侵蚀动力的地段,以筑丁坝为好。以风浪为主要侵蚀动力的地段,以筑顺坝为好。但顺坝应辅以丁坝(隔坝),以防止形成沿岸潮沟。

3 当出现二级滩地时,可考虑采用护坎保护高滩。但强潮河口护坎本身不易维护,故不宜采用。

4 在合适高程的滩面上,可根据当地气候等条件种植不同植物。 10.1.4 保滩促淤工程总体布局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力求达到阻水缓流,减少冲刷。 2 保持沙路畅通,加大落淤效果。 3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工程造价。 4 不使环境恶化。

5 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10.2 丁坝的布置和断面

10.2.1 丁坝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要求:

1 丁坝应成组布置,单个丁坝效果较差不宜采用。 2 丁坝轴线宜与强浪向平行,与潮流向基本正交。

3 丁坝对保滩和促淤都有作用,一般长丁坝用于促淤,短丁坝用于保滩。 4 在凹岸丁坝间距可取坝长的二到三倍,在顺直海岸丁坝间距可取坝长的三到四倍,重要工程应有专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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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丁坝宜采用勾头形式,勾头应朝向主要来沙方向。

6 各丁坝坝头的连线,应与潮流向大致平行,不要使个别坝头突出或凹进。 10.2.2 促淤丁坝坝顶高程可取平均高潮位附近。保滩丁坝坝顶高程可略高于平均低潮位。坝顶高程的确定还应考虑施工方便和工程造价。 10.2.3 丁坝断面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丁坝坝身均宜有一定的纵向坡度,即坝根略高些,坝头略低些。

2 坝面宽度一般由施工条件确定,无交通要求时可取用1m~2m。坝面如用块体保护时,应满足安放块体的要求。

3 丁坝边坡一般采用1:1.5~1:2.0,坝头部分宜放缓至1:3~1:5,也可参照当地类似工程经验。重要工程应通过波浪试验后选用。

4 对于沙质和淤泥质地基,除淤涨型海岸外,丁坝坡脚需有一定的防冲刷保护措施,坝头部分保护范围应加大。长丁坝和强潮河口丁坝坝头部分应作专门的论证。

10.3 顺坝的布置和断面

10.3.1 顺坝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顺坝(离岸坝)的离岸距离应视其功能而定。消浪保滩性质的顺坝(含潜堤),其合理的离岸距离应根据波要素、水深、地形和顺坝本身断面通过水槽试验确定。促淤顺坝离岸距离,主要根据要求促淤的范围而定。与丁坝配合使用的顺坝宜布置在丁坝坝头的连线上。

2 顺坝应设隔堤。

3 顺坝可连续建筑,也可设置口门。设口门有利于泥沙进入,增加淤积。但口门的尺寸应慎重选择,过大的口门会降低促淤效果,过小的口门将加剧口门的冲刷。 10.3.2 留有口门的促淤顺坝坝顶高程,应高于平均高潮位。连续建筑的促淤顺坝坝顶高程应分期加高,初期的坝顶高程应稍低。在顺坝内已淤积较高时,再行加高到平均高潮位以上。起保滩作用消浪顺坝坝顶高程,宜设置在设计水位以下半倍波高附近。

10.3.3 顺坝断面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顺坝坝顶宽度应根据消浪要求和施工时的交通要求而定,如坝顶用块体保护时,则其宽度应满足安放块体的要求。

2 顺坝坝坡应根据所使用的结构、材料能在波浪作用下保持稳定而定。从保滩促淤效果而言,外侧坡宜稍缓,内侧坡宜稍陡。

3 砂质地基上的顺坝外坡脚,需有一定的防冲刷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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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丁、顺坝坝体结构和材料

10.4.1 坝体以透水性材料构筑为好,一般以抛石为主,也可用栅栏坝、桩坝和网坝等。栅栏坝、桩坝均需打桩,施工比较困难,只能用于浅水地区。如拟采用时应与抛石坝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0.4.2 抛石坝坝身,也可采用土工编织袋充泥作堤芯,以减少石料用量。充泥袋堤芯面上应铺一层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其上再铺厚50cm左右的碎石或石碴层,然后再筑护面。

10.4.3 在软土和粉沙地基上筑较高的坝时,宜在地基面上先铺一层土工布或其他加筋材料,并加垫层。其铺设范围应包括坡脚保护部分在内。

10.4.4 坝体护面视波浪强弱条件可用散抛块石、干砌块石、浆砌块石、砼块体或网格箱笼装石等。块体的单块重量、砌体的必要厚度,可参考附近已有工程经验或经计算确定,重要工程应通过试验确定。

10.4.5 长丁坝和强潮河口丁坝的坝头保护应通过对坝头冲刷坑深度、形态、位置的具体分析后确定。冲刷坑一般采用抛石保护,其范围为冲刷坑靠坝头侧的边坡,抛石前应在坡面上先铺一层土工织物无纺布反滤层。动力条件特强的坝头保护结构,可考虑采用沉井、沉箱等整体结构。

10.5 生物促淤

10.5.1 在气候温和地带、涂面高程合适的滩面上,可种植喜水、耐盐、抗浪力强的植物,形成植物带,用以保滩促淤。

10.5.2 保滩促淤植物种类宜选用本土的物种,具体应根据气候条件、涂面高程、涂泥底质和波浪动力等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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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滩涂治理和海堤工程施工

11.1 一般规定

11.1.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11.1.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建设单位要求编制施工计划,并报主管部门批准。施工计划中应包括安全度汛及防台避风措施。

11.1.3 凡本章未作具体规定处,应按现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规定执行。

11.2 施工测量放样

11.2.1 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供工程及主要建筑物的控制点及其坐标,并应与国家或当地的坐标系统建立关系。

11.2.2 建设工程区域的内部测量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完成,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测量资料认真复核确认,以此为基础布置工程内部的控制网点和施工基线,并根据施工基线进行施工放样。测量方法和要求除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的规定执行外,结合滩涂治理和海堤工程特点尚应补充下列工作:

1 在施测建筑物地基原始纵横断面、放定建筑物轮廓边线及清基边线中,沿海堤轴线每50m及地形或断面突变处应设里程桩,同时加测横断面,施测范围以超过两侧边线20m为宜。

2 在堤坝的控制测量中,堤身一般每升高1m试测一次,堤身各类填料的分界边线也应标出。

3 对施工中可能破坏的各种边桩、坡桩,都应在桩外一定距离加设引桩。对放定的各种测量标志及样桩应有检查、防护及补救措施。

11.3 地方材料

11.3.1 滩涂治理和海堤工程使用的地方材料,其物理性质和性能、化学性质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1.3.2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料场有关资料进行复查核实。

11.3.3 施工单位应根据料场条件和建筑物的施工条件及要求,合理安排料场的使用顺序,如需海上运输时,还需考虑风浪断航的影响和必要的备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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