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2018修改)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2018修改)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8716989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bd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

知(2018修改)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预[2018]4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01.08 【实施日期】2018.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我部修改制定了《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月8日

1 / 3

附件:

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激励目的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鼓励各地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考核对象

包括全国3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其中,计划单列市单独开展综合考核,其所在省考核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本办法为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6个方面。结合预算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15分)。

考核内容:各省一般公共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各省两项指标的分值比例根据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的比例确定。

第一步,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收支考核情况通报月份的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进 2 / 3

行平均,得出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指标;以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收支考核情况通

报月份的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平均,得出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指标。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得分方法见“8.指标调整得分方法”,下同),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