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题工程经典试题及答案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大司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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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此,所确定的是复议机关,与是否要遵守复议前置规则无关。即使当事人对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本题中的罚款和扣押行为,当事人选择申请复议,也要遵循确定复议机关的规则。故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无需交由交通局采取,故D选项的表述不正确当选。

答题技巧:A符合题意,B、C正确肯定不符合,而本题是多选题则只能选D选项! 29、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一概不予受理。

B、原告只要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院就应按再审程序审理。

C、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销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D、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解决诉讼费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答案】CD

【解析】根据《行诉法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应分情况不同对待。若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若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若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B项的错误在于不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30、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应付工资50%的赔偿金。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该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B、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C、县劳动局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

D、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执行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答案】A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及《行诉法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知A选项90日的表述不正确,应为180日内提出。

《行诉法解释》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故而B选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91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调取有关材料。”可知C选项不正确,错在题干中表述的不是全部材料,至少差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材料。

《行诉法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三十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应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D选项也不正确,当选。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1个或1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包括第1~20题,共20题;每题2分,共40分。) (一)

1、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在要求? A、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不利行政

B、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当平等对待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C、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D、行政机关允诺的优惠应当予以兑现 【答案】BC

【解析】A属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含,D是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在要求。 2、以下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公务员法》规定而应当执行回避的? A、张某为河北唐山市林业局局长,其子则担任该局纪检组长 B、田某是河北省司法厅公律处副处长,其妻为该司法厅基层处科员 C、刘某为邯郸市丛台区交通局局长,其儿媳担任该局会计

D、王某担任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其外甥担任该局党委组织部秘书 【答案】ACD

【解析】《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下列哪些是抽象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A、《食品卫生法》

B、《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C、北京市环保局513号文件——主要内容为1995年以后的在行车必须安装三元催化器和电控补气的通知

D、最高院《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若干规定》 【答案】BC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强调的是主体上的行政性,即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如此,正确答案及为B、C了。A虽然是行政性法律但其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抽象行政行为。D的主体是审判机关也不是抽象行政行为!

4、根据《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的法律的立法权限,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需要先行制定行政法规予以调整,以下哪些事项不可以作出授权立法? A、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事项 B、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 C、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D、有关诉讼和仲裁制度 【答案】BCD

【解析】属于绝对保留的事项。根据《立法法》第8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立法法》第9条:“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5、关于行政许可评价机制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提出意见 B、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并将意见通报给实施机关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实施提出建议。

D、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答案】ACD

【解析】B错误,设定机关没有义务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后将意见通报给实施机关,而是直接予以修改或废止的问题。A、C、D均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而A和C只是将第20条第三款的权利分开写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答案】ABD

【解析】撤销、撤回和注销是行政许可监管制度中三个关联但又区别的制度。行政许可的撤销,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作出的对已生效的行政许可使其既向前、又向后失去法律效力的决定。;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行政许可合法,但因出现发行情形而依法使其失效的制度。按照行政法理论,行政许可被撤销后,其自始无效;而行政许可被撤回后,仅仅向后失去许可的法律效力。而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在出现特定事实时,行政机关依法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向社会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事实,许可的注销不是行政处罚。从比较中可以发现,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会使行政许可行为失去效力,只是撤销具有溯及力是既向前又向后消灭已取得的法律效力,而撤回是使行政许可行为仅向后失去法律效力,两者均必然会使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受到影响。故选项A的说法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该规定明确了行政许可撤回的条件及产生的问题。其中,规章的修改被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之一。故选项B的说法正确。有考生认为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规章(不包括省级)无权创设行政许可,它们的修改不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据此认为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这里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第8条并没有对规章的范围加以限制;二是选项B中用的是“可以”

而不是“应当”,这意味着某一规章的修改能否成为撤回行政许可的理由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分析;三是省以下的规章不可以创设许可,但可以规定许可其修改仍然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这就更不能否定B选项的正确性了。

行政许可撤销后如果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行政机关是否应予赔偿,是一个重要问题。行政许可的撤销,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作出的对已生效的行政许可使其既向前、又向后失去法律效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可见,行政许可被撤销后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赔偿,第一取决于行政机关是否有过错,第二要看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本题中缺少“被许可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条件,即在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存在过错时,对于相关人非法获得的利益,不予保护。故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不当选。

注销主要是对特定事实的公示,不是行政处罚、不具有惩戒性,因而主要是一个在行政许可机关的存档中“销号”的程序问题而已。《行政许可法》第70条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特定事实,其中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属特定事实之一。故选项D说法正确。 7、《烟草专卖法》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列有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B、上一级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受委托的县工商局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C、工商局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D、工商局可以再委托其他机关实施该行政许可 【答案】A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可知A、B正确,而C、D均错误。

8、某化工厂排污造成15亩稻田严重污染,县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化工厂作出处理,在下列处理中,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是? A、征收排污费5000元

B、责令限期治理——内容为恢复到排污之前的状态 C、罚款5000元

D、责令赔偿稻田受害的村民4000元 【答案】ABD

【解析】行政法学原理中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处罚原理及《行政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 9、《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请回答正确的表述是? A、措施(一)中的“扣缴税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措施(一)中的“扣缴税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