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BD31-01地下框架结构设计规范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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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设计

(c) 点焊钢筋的疲劳强度应根据BA 40 (DRMB 1.3.4)检查。 4.4 基础的设计 4.4.1 要求 要求考虑滑移、整体沉降和不均匀沉降,确认拟用的几何和结构形式是否合适。 4.4.2 滑移 (a) 要求 要求多作检查,确保受牵引力和/或倾斜影响时,整个结构不会因为滑移而破坏。此外,如果结构支撑在多个单独基础上,而非单个组合底板,则要求各个单独基础保持稳定(见下文(c))。 (b) 滑移阻力 要求作最大极限状态检查。拟用的荷载和分项荷载系数,见3.4.1和附录A中的图A/6a(箱型结构)以及图A/6b(门架)。 底座上会产生的摩擦力(FR)可以根据BS8002确定,具体如下: FR = Vtot tan δb 式中 Vtot为因永久荷载施加到底脚的总竖向力,减去因荷载组合4荷载和浮力引起的任何上举力 δb为BS8002: 1994的2.2.8和3.2.6中所述底座设计摩擦角 不作试验时,δb可以根据以下等式确定: tan δb = 0.75 tan φ' 式中,φ'为 BS8002: 1994中3.2.5所述板下材料的设计剪切阻力角,可以根据附录B确定。 对于碎石垫层上的预制结构,δb取值不得大于20°。 底座和基础材料之间,不能取有效粘附。 (c) 整个结构应满足以下关系要求: (牵引力+扰动土压力) γfL. γf3 <(释放土压力+ FR) 2001年11月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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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FR为箱型结构整个底座的滑移阻力,以及门架结构各独立基座滑移阻力之和。 释放土压力应基于分项被动阻力系数Kr(0.6),但是在Kr值不满足上述滑移标准时,如果结构部件设计用于承载这些增大压力影响,则可以采用更大Kr值(不超过0.5Kp)。 此外,宜检查门架结构,确保结构能够承载附录A中图A/6b所示的作用荷载以及摩擦阻力。 如需增大抗滑阻力,可以将桥台底脚延伸至回填料中承载更重填料,或将墙体延伸到底座下侧的下方。 (d) 滑转 4.1.2(d) 中所述的现浇斜交结构以及离心牵引力作用下,易发生滑转。要求多作检查,确保受离心牵引力和/或倾斜影响时,整个结构不会因为滑转而破坏。 4.4.3 承压力 (a) 设计应确保,标称荷载作用下,基础所受最大净承压力不会超过根据BS8004(由BD74 (DRMB 2.1.8)实施)确定的允许净承压力。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系数足以防止基础土破坏,沉降控制在允许限值范围内。 (b) 结构应能适应结构缝处任何动作或足大结构强度所致的任何沉降。后种情况下,应在最大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采用表3.2所列的分项安全系数,将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应力视为组合1荷载(也见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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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材料与施工

5. 材料与施工

5.1 开挖 5.1.1 沟状况 (a) 对预制结构而言,硬质材料(见定义)以外其他材料中的开挖至少应延伸至200mm(碎石垫层)或含碎石覆盖物的结构底座以下至少125mm(混凝土基础垫层)。开挖至少应超过外墙面300mm。 (b) 对现浇结构而言,硬质材料(见定义)以外其他材料中的开挖至少应延伸至结构底座以下75mm,并且至少应超过外墙面300mm。 (c) 硬质材料(见定义)中的开挖至少应延伸至结构底座下方125mm(预制结构)或75mm(现浇结构),并且至少应超过外墙面225mm。 (d) 对两类结构而言,开挖,如可能,应成满足下述要求的台阶状:坡度不大于1.0: 1.0(水平:竖向),至结构顶部以上最低500mm或至行车道施工基面(以较小者为准)。如果边坡较陡并且非常靠近完工结构,则应考虑原地面对水平土压力的影响以及因此对设计适用土压力参数的影响(见3.1.3(c))。 5.1.2 路堤状况 对路堤而言,如果路堤施工先于结构,则路堤填料应成满足下述要求的台阶状:坡度不大于0.6: 1.0(水平:竖向),距结构顶部上方高度或至行车道施工基面的高度不小于500mm(以较小者为准)。当结构回填先于或与路堤施工同时开展时,除上述台阶式开挖要求外,回填顶部的宽度应与首先修建路堤时要求的宽度一致。 5.2 基础垫层和垫层 (a) 所有箱型结构均应以妥善准备的基础垫层或垫层为基础。其中,基础垫层或垫层至少应超过结构外墙面300mm或225mm(在硬质材料中开挖时)。 (b) 现浇结构应在MCHW1第1700系列中所述,且最小厚度为75mm的C 20/20混凝土基础垫层上施工。 (c) 以硬质材料以外其他材料为基础的预制构件应建在最小厚度为200mm的两层碎石垫层上或含碎石覆盖物的混凝土底座上。在碎石垫层中,下层150mm应为选择的良好级配6N级材料,上层50mm应为MCHW1第600系列中所述的6L级材料,但是,对6L级材料而言,仅级配要求使用,MCHW1中表6/1所列的其他材料性质不适用(不过第601条中的硫酸盐要求仍然适用)。此外,下层150mm可由上文(b)中所述的75mm最小基础垫层混凝土层取代。 (d) 以硬质材料为基础的预制构件应建在两层垫层上(下层为上文(b)中所述的75mm最小基200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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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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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垫层混凝土层,上层为上文(c)中所述的50mm最小6L级碎石层。

5.3 回填和夯实 沟或路堤的回填应按MCHW1第610条(结构回填)要求,只是不得使用7A和7B级。回填材料应回填至结构上方500mm高度或回填至行车道施工基面,以两者中较小者为准。 5.4 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 监督机构对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的要求,见MCHW1第1700系列。混凝土配合比应为G40或以上。在苏格兰,基础标高以上的所有结构混凝土均要求加气。更多指南,见《公路工程规范指南说明》MCHW2的NG1700系列。地面对混凝土的侵蚀性评估详细指南,见BRE专题辑要SD1“侵蚀性地面中的混凝土(BRE Special Digest SD1 “Concrete in aggressive ground”)” (2001)第1部分。拟评估的地面状况应包括周围地面、地下水、一般路堤填料和回填材料,以及结构携带的任何所含水或污水。侵蚀性地面中基础混凝土规范的详细指南,见BRE专题辑要SD1的第2和3部分。辑要中还涵盖,各类水泥和水泥制品,与碳酸钠含量不同的各种骨料结合使用的相关规定。辑要还建议:地下水流动,硫酸盐浓度较高情况下,应对混凝土采取额外保护措施。5.5 防水 (a) 在预制和现浇施工中,顶面、相邻垂直外表面的顶部,至顶板拱腹下方200mm,应根据MCHW1第2000系列要求提供合适桥面板防水系统。监督机构对防水系统的要求,见MCHW1第2003条;布置防水系统需对混凝土所作的表面处理,以及防水系统布置要求,见MCHW1第2005条。 (b) 预制施工中,接触土壤、回填料或垫层的箱型结构的所有其他混凝土表面应根据地下混凝土表面(Below Ground Concrete Surfaces)要求,作防水处理。监督机构对这些表面的防水要求,见MCHW1第2004和2006条。 (c) 现浇施工中,接触土壤或回填料的所有其他混凝土表面应根据MCHW1第2004和2006条中所述的地下混凝土表面要求作防水处理。 5.6 排水层 排水层应符合MCHW1第513条(挡土结构的渗透性衬背(Permeable Backing to Earth Retaining Structures))要求,并布置在不携带水或污水的箱型结构的所有垂直埋式混凝土面板附近。多孔排水管,直径不小于150mm,配充足通管设施,且应布置在排水层底部。排水管应与正排水口(positive outfall)相连。所有排水均应符合MCHW1第500系列要求。 5.7 结构缝 (a) 干燥条件下,拟保留在内部(例如,地铁)的所有结构缝应防水。防水方式如下:使用连续止水带或在缝内布置合适亲水可膨胀止水带或压缩密封条,和/或在内部打弹性密封剂或沥青基密封剂(构件足大,能够打入情况下)。如果为预制节段构件,则密封条应在相邻箱型节段对接前布置在结构缝内。地下水受保护不会受结构携带污水泄漏影响,或结构携带的水或污水泄漏会引起回填料腐蚀情况下,上述规定也适用。对所有结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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