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包合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大清包合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8c31c7b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af

全及现场临时设施、楼内外各种防护架体使用期为:开工至二次结构完以后,如乙方全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并无质量问题,准备撤离需拆除架体时,要求提前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拆除,甲方应计租施工架体,费用双方协商。

(4)全部辅助材料(包括绑丝、海绵条、胶布、焊条、塑料布、冬施保温围挡材料,不包括抹灰工程用钢丝网、玻纤布、界面剂)

乙方自行采购的其他材料,质量须符合天津市有关建材标准五证齐全,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5)机械及其他手持工具费

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费用及操作用工。不包括:砼泵送机械。包括中小型机械、汽车运输机械、现场明排水机械(不包含前期专业公司降水),降水、大口井封堵设备,各种手持电动工具、电动工具及与之相应的所有电线电缆及接线箱等。塔吊机械、施工电梯由乙方负责并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特种设备的备案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平米综合单价中,不另计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塔司、司索、信号工、电梯司机、电工、焊工等)。 (6)文明施工人工费:包含在平米综合单价中,不另计取。

(7)现场临时设施:现场的道路及硬化路面,大门、旗杆、宣传牌等由乙方负责人工,民工宿舍用房由甲方负责(彩钢板房临建基础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具体人工施工)其费用包含在平米综合单价中,不另计取。

(8)协议工期施工期间,现场架体及垂直运输机械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供给其他分包单位使用,拆除时间与甲方协商。

(9)临时设施:临时电一级配电以下(不含一级配电的全部配电箱、变压器、

电缆、电线、灯具等)、消防设施、现场临时用水(不含一级水表)现场临水临电接入现场设施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包含在平米综合单价中,不另计取。其他分包单位如使用临水、临电需经甲方允许后,其他分包单位就近挂表计量使用,费用由使用方负责。乙方生活区用水、食堂用电单独挂表计量(计量表甲方配置)据实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彩钢板房(上下床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有义务做好日常维护,并无偿提供建设单位专业分包使用(包括上下床) (10)税金:乙方按照要求同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要求备案(由此所发生税金、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3、甲供材的供应:

(1)甲方所供材料由乙方接收、保管。如果发生丢失、损坏、超耗按价从工程分包造价中扣除。

(2)甲供材料乙方须提前7天提供经双方确认的材料用量计划,如提供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3)商品砼用量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双方认定的签证工程量计量,如超出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后的材料用量(1.5立方米),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实际购买价格从工程分包造价中扣除。

(4)钢筋由甲方提供,钢筋数量按施工图小样计算双方确定后计量(下料单经过甲方确认),如超出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后的材料用量,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实际购买价格从工程分包造价中扣除。

(5)二次结构砌体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及认定的签证经双方核实后的工程量按2012预算基价相关子目的材料消耗量。如超出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并按实际购买价格从工程分包造价中扣除。

四、工程相关的各项要求 1、工程进度控制:

(1)根据业主要求的合同工期,甲、乙双方应共同排定本工程施工计划。双方按照确定的进度计划严格执行,甲方在每月的25日对乙方进行一次进度考核;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延,当月工期每拖延一天,以总造价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在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2)如发生因乙方施工人员(即劳动力)不足、施工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在进度和质量等方面上不能满足业主及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7日内全部退场(甲方只给乙方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中人工费一项的50%),从而另外选择施工队伍进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3)施工中因甲方材料供应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等非乙方原因而被迫停工,自停工之日起乙方有权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获取甲方的工程节点工程延期确认:超出24小时,甲方视乙方放弃延期申请权利。 2、工程质量控制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确保天津市 “结构海河杯”。

(1)乙方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图、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并作出具体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施工质量必须保证所承揽标段总面积的100%达到 “结构海河杯”标准,协助甲方完成ISO9000贯标工作,如乙方不能保证达到此标准,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天津市 “结构海河杯”标准,乙方须无偿负责继续完善工程(直到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标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

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阶段中途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中人工费一项的50%办理结算,其他费用不予结算。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的施工要求,若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及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无偿修复,发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如造成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3、施工安全控制: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及消防协议和外分包队伍进场须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做到安全生产达标,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防火以及施工机械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凡未达到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另行指定队伍进场或更换机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如因未达标而造成的罚款、停工整改等一系列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使用安全设备、防护用品等必须采购天津市建委统一指定厂家产品。 (4)如乙方出现一切安全以及人身伤亡事故按天津市伤亡事故处理有关规定办理,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此责任。 (5)甲方如出现不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现象,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出现安全以及用电管理不当,防护措施不合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