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绿色食品竞争力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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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受法律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即依据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该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衡量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监督符合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有两大特点,一是依据标准认定,二是依据法律管理。所谓依据标准认定即把可能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生产全过程(从土地到餐桌)逐环节地制定出严格的量化标准,并按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程序检查其是否达标,确保认定本身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所谓依法管理,即依据国家《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打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绿色食品分为两级,即AA级和A级。

AA级绿色食品的概念为在生态环境质量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任命特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级绿色食品的概念为在生态环境质量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任命特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作为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而使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这样既有利于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又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1.2 有机食品

国际上统一的概念,来源于英文organic food,是来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按照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的、并经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根据联合国粮食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1999年的生产、加工、包装及

销售有机食品的指导原则,有机食品生产是基于严格的生产标准并致力于社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系统,有机食品不同于其他农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认证标志的产品(Birthe Thode Jacobsen,2004)。有机食品应具备的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际统一标准来衡量。

有机食品是真正源于自然、有营养、高品质、环保型的安全食品。美国农业部在2002年公布实施的有机食品统一标准中,有机食品的定义为:1不使用杀虫剂、激素、抗生素;不使用放射线照射;不使用转基因等生物技术。2为了提高环境质量,必须保护土壤、善待家禽。

1.3 无公害农产品

在我国近年来开始使用的概念。2001年,农业部启动了“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2002年,农业部颁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产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区域范围明确,具备一定生产规模。2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3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1.4 绿色壁垒

1.4.1 绿色壁垒

随着中国成功加入WTO,世界各国的高关税壁垒相应大大削弱,而国际市场上各种绿色贸易壁垒、环境技术标准和环境法规也在大幅增加,绿色贸易壁垒成为绿色食品出口的主要障碍。

表1-1 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减让承诺(节选)

时间/年 2003 2004 2005 2006 资料来源:国家外管局网站

减让承诺/% 17.4 15.8 15.5 15.5

绿色贸易壁垒或绿色壁垒是指国际贸易领域,进口国以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技术标准对进口国商品或服务设置的一种市场准入障碍,是非关税壁垒即技术性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实际贸易活动中,绿色壁垒主要有五种形式:绿色技术壁垒、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绿色包装制度。 1.4.2 绿色壁垒对绿色食品出口的影响

随着关税壁垒的大幅度降低,技术性壁垒正成为现代贸易壁垒的主要形态,在WTO框架下,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有《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引发。绿色壁垒对绿色食品出口的影响主要有:

1.对贸易额的影响。绿色贸易壁垒对出口的影响最先能从出口产品的价格上得到反映。实施贸易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也是世界上的进口贸易大国,显然进口国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之后,必然导致广东省出口数量的减少,使出口额受影响。可以通过需求-供给曲线来说明(图1-1)。

进口国贸易壁垒的实施,常常使消费者降低对进口商品的信任,从而需求减少,使得进口商品的需求线由原来的ED向坐下方移动到ED*,商品的进口量和价格也由原来的P降到P*,由原来的Q降到Q*。

2.增加了出口的不确定性。出口商品成功通关的结果事前使未知的,具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取决于多种因素,进口国对商品的标准要求发生变化,政策的改变都会给出口通关带来不确定的风险。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种类日新月异,绿色壁垒所具有的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实施范围的广泛性、实施的歧视性等特点决定了它的出现增加了出口商品通关的不确定性因素。

3.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竞争力。绿色壁垒要求将环保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这也就是说,今后出口的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将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接受各种检验、测试、认证和技术监控等手续,并且在包装装运、材料、广告等方面做出更多更大的适应性调整。这样,企业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会大幅度地上升。我国许多企业受资金和技术的限制很难实现这些费用内部化。因此,环境成本的增加会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S 价

格 ED

图1-1 不利报道对绿色食品出口的影响

ED* 数量

2 竞争理论分析

2.1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其理论核心是:1 在贸易条件下,两个国家进行专业化分工,按照“两优之中取最优,两劣之中取次劣”的原则进行生产,两国都发挥了各自的比较优势,提高了劳动生产力,降低了生产成本。2 贸易双方将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本国处于劣势的产品。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只要两国在生产成本上存在相对差异,就能产生互利贸易。最初的比较优势理论只从供给角度分析了贸易获利情况,并且决定比较优势的只有劳动生产率。

比较优势理论在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比较优势的内涵也已扩展:从动态优势到静态优势,包含的要素也在不断的增加,从单一的劳动生产要素发展到资本、土地和劳动,又发展到资本、土地、劳动和技术等多种要素。

比较优势理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它揭示了每一个国家都可以确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扬长避短,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并从中获利,对于广东绿色食品乃至全国而言,都具有成本优势,比较优势理论是发展绿色食品出口的基础。在现有的绿色食品集中发展区域的基础上,扩大产业规模,形成绿色食品规模经济效益,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比较优势。发展绿色食品出口应当继续保持比较优势,并实现向竞争优势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