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复25个城轨与城际铁路项目2012-9-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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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效益。

(3)在满足项目运营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核实项目车辆段和停车场的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价高,建设期内政府投资压力较大,建议进一步健全城市政府出资来源保障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研究推进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4、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大、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应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推进,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工建设,避免带来不良后果,影响工程建设。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十二、 沈阳城轨2012-2018年规划获批

201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8年)。

1、线网规划

依据沈阳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沈阳市规划远景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为“格网+L型”结构,由“四横、四纵、两L、一弦线”11条线路组成,总长约400公里,中心城区线网密度0.32公里/平方公里。线网中,1、2号线是贯穿主城区东西向和南北向的主干线,线路分别长约36公里、42公里。目前,1号线一期工程28公里、2号线一期工程22公里线路均已建成运营。3、5号线是横向骨干线,加强了浑河北岸沿线及于洪、市中心和浑南的联系,线路分别长约33公里、37公里。4、6号线是纵向骨干线,加强了浑南、主城区、沈北新区及沈阳南站和沈阳北站之间的联系,线路分别长约43公里、32公里。7、8号线分别是横向和纵向的加密线,长约26公里、28公里。9、10号线是“L型”骨干线,加强了浑南和沈阳西部商圈、主城区、苏家屯区域的联系,线路分别长约36公里、50公里。11号线是外围弦线,加强西北区域组团间的联系,长约37公里。预计2020年,沈阳市轨道交通出行占公共交通出行量的30%。 2、近期建设规划 (1)基本原则

近期建设应支撑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城市中长期发展要求,符合客运主要流向,提升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按照解决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连接重要的城市对外交通枢纽,引导重点规划发展区域等原则选择近期建设线路。 (2)近期建设方案

建设4号线一期、9号线和10号线工程,长约118公里,与1、2号线构成轨道交通骨干网。

4号线一期工程自新沈阳站至朱尔屯站,线路长约32公里,设站23座,投资166.3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2~2016年。 10号线工程自丁香湖公园站至苏家屯站,线路长约50公里,设站33座,投资252.05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2~2017年。

9号线工程自塔湾街站至石庙子站,线路长约36公里,设站29座,投资192.0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3~2018年。 (3)系统制式

4、9、10号线均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研究列车编组和运营组织方案。

(4)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10.38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计183.11亿元,由沈阳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5)实施保障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领导协调和管理保障,沈阳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地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地铁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沈阳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合署办公,代表政府对地铁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行全面监管。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作为近期建设项目业主,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统筹协调地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规划线路选线问题;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

二十三、 厦门城轨2011-2020年规划获批

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

1、线网规划

依据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厦门市规划远景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组成,总长约246.2公里,设车站 138座,其中换乘车站19座,线网密度厦门本岛0.65公里/平方公里,岛外0.29公里/平方公里。线网中,1、2、3号线分别为本岛沿北、东、西方向的放射状骨干线路(含1号线支线),主要承担本岛与环湾组团间跨海交通联系功能,兼顾岛内及岛外组团内部公共交通骨干功能;4、5、6号线作为辅助线,支持本岛与周边组团、环湾组团发展。预计2020年,厦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为40%,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的比例达30%~35%,力争承担60%的跨海出行量。

2、近期建设规划 (1)基本原则

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交通需求、经济承受能力和建设强度,初步形成轨道交通网络的主骨架,提升本岛公共交通能力,强化本岛与岛外联系,实现与其他交通方式密切配合与衔接,服务城市主要功能区,支撑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有效引导城市发展。 (2)近期建设方案

至2020年,建成1、2、3号线一期工程3条线,长约75.3公里,形成放射状的轨道交通基本骨架。

1号线一期工程自中山路西站至厦门北站,线路长约31.5公里,设站23座,投资203.9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1~2016年。

2号线一期工程自五缘湾站至卢坑站,线路长约25.2公里,设站19座,投资176.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3~2018年。

3号线一期工程自厦门大学站至五缘湾站,线路长约18.6公里,设站16座,投资123.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20年。

建设1号线琦沟综合维修基地、高崎停车场,2号线卢坑车辆段、浦东停车场,3号线五缘湾车辆段。建设主变电所4座,控制中心1座。 (3)系统制式

1、2、3号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研究列车编组数量和运营组织方案。 (4)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3.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计201.5亿元,由厦门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5)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厦门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已组建的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周边土地开发、沿线物业开发及管理、附属资源综合开发及经营。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统筹协调地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及文物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规划线路选线问题;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

二十四、 常州城轨2011-2018年规划获批

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8年)。

1、线网规划

依据常州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常州市规划2030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4条线路组成,总长约129公里,设车站85座,其中换乘车站8座,核心区线网密度1.12 公里/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线网密度0.19公里/平方公里。线网中,1号线是沿市区主轴布置的南北向骨干线路,联系中心城区与南、北翼组团,衔接主要对外交通枢纽和城市重要功能节点;2号线是沿市区副轴布置的东西向骨干线路,加强中心区与城西组团、横山桥片区之间的联系;3号线是L型线路,强化市中心与南部副中心的联系;4号线是L型线路,支持城市北翼发展。预计2020年,常州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占全方式出行量的31%,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量的33%。 2、近期建设规划 (1)基本原则

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为基础,以解决近期城市发展中突出的交通矛盾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稳步发展的方针,力求近期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发展密切配合与衔接,初步形成轨道交通网络的主骨架。 (2)近期建设方案

至2018年,建成1号线一期和2号线一期工程,长约53.88公里,形成“十”字型的轨道交通基本骨架。

1号线一期工程自北海路至南夏墅,线路长约34.02公里,设站28座,投资213.3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1~2016年。

2号线一期工程自城西中心至颜家,线路长约19.86公里,设站13座,投资123.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4~2018年。

新建1号线新龙车辆段、城南停车场和2号线城东车辆段等3处车辆基地,在1号线茶山站附近设共用控制中心1座,在黄河路站、文化宫站和大学城站附近设主变电所3座。

(3)系统制式

1、2号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研究列车编组和运营组织方案。 (4)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36.5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计134.6亿元,由常州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5)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常州市政府组织实施,组建专门的轨道交通项目业主,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统筹协调地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及文物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规划线路选线问题;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

二十五、 杭州地铁1号线特许经营获批

201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杭州地铁一号线特许经营项目。

1、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多元化融资,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意杭州地铁一号线特许经营项目。

2、同意将我委批准实施的杭州地铁一号线工程分为A、B两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轨道、综合基地、控制中心、主变电站等,总投资为137.9亿元,占一号线总投资的62.5%,由杭州地铁集团公司负责投资和建设,并拥有资产权。B部分为除A部分以外的车辆、信号、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总投资82.9亿元,占一号线总投资的37.5%,该部分引入社会投资建设。

3、同意由杭州地铁集团公司全资拥有的杭州地铁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港铁杭州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依照中国内地法律在内地成立杭港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港公司),负责杭州地铁一号线B部分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杭港公司依法承租并获得在特许经营期内地铁一号线A部分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权。

4、项目特许经营期为自杭州地铁一号线开始试运营日起25年。特许经营期满后,杭港公司需将项目全部设施(无任何债务)完好无偿地移交杭州市人民政府。 5、项目总投资82.9亿元。资本金45.4亿元,其中,由杭州地铁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3.154亿元,占51%;港铁杭州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港币现汇出资折合人民币22.246亿元,占49%。资本金以外的投资由杭港公司贷款解决。在特许经营期内杭港公司不得将其资产和权益抵押用于与项目融资无关的融资活动。 6、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相关标准及规定,确保安全、环保和应急设施的同步建设。在特许经营期内,杭州市政府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管,明确监管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项目运营符合协议规定的服务标准及在特许经营期内与其他线路和有关工程的顺利衔接、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项目运营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价格公开听证制度。

7、杭港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及协议约定,承担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的相关义务、责任和风险。杭港公司应承担特许经营期内增购车辆、资产正常重置的投资,并根据实际运营需要予以落实。由于法律法规变更导致杭港公司的损失及收益,在特许协议约定的限度内,由杭港公司承担和享受。超出限度部分由杭州市政府和杭

港公司按特许协议约定办法分担、分享。 8、项目应执行国家机电设备自主化政策,并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9、杭港公司成立后,特许权协议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与杭港公司正式签署。此后,特许权协议的修改不得使杭州市政府承担超过正式签署的特许权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和风险。

10、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特许经营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特许经营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通知相关企业办理杭港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注册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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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