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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概念与“构筑”相近,强调从“要素进行组合”为核心理论,发愤出一套形态组织的新的语法关系,成为现代设计的基本方法。

3、 形态语言的基本语法关系

构成的概念认为,一个设计形态,用把基本形按关系元素组织起来的方法,即可构成。用点、线、面、块等形态要素作空间的运动变化和组织编排,便可形成千变万化的平面、立体形态;即便只是作为“空虚能容受之处”而存在的空间形态,也可以通过一些基本限定要素的变动来进行各种组织??形态设计工作无非就是综合地把这些要素变化,从而形成千姿百态的设计形态。

第二章 形态的形成

形态的形成和变化依靠各种基本的要素而构成。在基础训练的开始阶段,作为构成要素的是抹掉了时代性和地方性意义的形体、色彩和肌理等形象要素,它们被纯粹化、抽象化。这种训练是实用的、唯美的。这种纯粹的要素构成训练与现实设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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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其内容是狭窄的,但便于认识和进行训练。

§ 2-1 基本要素和基本形

1、 点、线、面、块——概念元素

任何形态都可以看成由点、线、面、块构成。我们可以将点、线、面、块进行运动来形成多种多样的形态。但是点、线、面、块只存在于我们的概念之中,我们称其为概念元素。用概念元素解释形态的形成,排除了实际材料的特征,而任何点、线、面、块在实际形态中都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肌理、位置和方向

2、 形状、色彩、肌理、大小、位置、方向——视觉元素

我们把这些组成形态的可见要素称为视觉元素。概念元素点、线、面、块,视觉元素形状、色彩、肌理、大小、位置、方向,这是形态形成的要素,也是形态设计借以进行变化和组织的要素,做任何设计,无非就是变化这些要素,从而形成多种多样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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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形

如果设计只包括一个主体的形,或包括几个彼此不同、自成一体的形,这些形称为单形。一个设计中如果包含过多的单形,构成就容易涣散,而如果由一组彼此重复或有关联的形组成,就容易使设计形态获得统一感。我们称这组彼此有关联的形为基本形。基本形的存在有助于设计的内部联系。

§ 2-2 要素之间的关系

1、 形与形的关系

在基本形的集合中,形与形之间大致有如下八种关系:分离,接触,复叠(一形覆盖在另一形上造成前后关系)、透叠(两形交叠部分变为新的形),联合、减缺(剩下的部分)、差叠(共有的部分)、重合等。

2、 形与底的关系

设计要表达的图象,我们称之为形,周围的背景空间,我们称之为底。形与底的关系并非总是清楚的,因为人们一般习惯认为图象在后,而如果形与底的特征相接近时,形与底的关系则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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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产生互相交换。

3、 基本形与骨骼的关系

基本形在空间的聚集编排必须建立明确的行伍关系,我们将这种行伍关系称为骨骼。骨骼由概念的线要素组成,包括骨骼线、交点、框内空间,将一系列基本形安放在骨骼的框内空间或交点点,就形成了最简单的构成设计。骨骼起到的作用是组织基本形和分划背景空间,作为关系元素,骨骼是看不见的,完成了上述作用后,骨骼便隐去了。基本形的积聚和骨骼的组织,是构成一个形态的基本条件。

§ 2-3 要素的变化

1、 基本形和骨骼有序的变化

为了使设计形态趋向于丰富,我们可以进一步变化基本形和骨骼。基本形的六个视觉元素都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或者采取不同的变化过程,按要素的变化过程不同可分为重复和渐变,按要素变化的程序不同可分为近似和对比。

2、 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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