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勇:民国边疆政治实践中的“民族自决”之讨论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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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运动;至1921年,苏俄军队更是罔顾北京政府的抗议,借由追歼白党进占库伦、恰克图等地,扶助成立蒙古国民政府。至此,外蒙古地区被纳入苏俄的控制之下。彼时,国内舆论对于苏俄处理外蒙古之做派颇有分歧,并不断发生局部之论争。稍后,随着中俄交涉之艰难进行,外蒙古问题愈益引起国人的关注,按照敖光旭先生的说法,即是“护蒙派与弃蒙派、亲俄派与仇俄派、稳健派与激进派益形分殊”。时至1924年3月,中俄交涉督办王正廷未经授权,即与加拉罕签订所谓“王加草约”,实际承认苏俄控制外蒙古之现状,遂引发知识界大规模的“国民外交”运动。受此局势推动,社会舆论热烈讨论外蒙古问题,这其中,反俄的国家主义派与亲俄的世界主义派之论战尤为引人侧目。

对于彼时的外蒙古问题,国家主义派之主将曾友豪于1924年3月15日在《时事新报》发表了《外蒙古问题》一文,认为无论基于法律上、事实上之考虑,抑或基于国防上之考虑,中国均宜完全统治外蒙古。该文章进而提出保守外蒙的四项对策:防守外蒙的军队,不可因北京政治的变换而进退,务须长戍该地;速改外蒙为行省,使其政治设施受各省同样的待遇;厉行殖边政策,运输内地富余民众以实空地,以及奖励资本家前往开垦富源;尽速实行感化蒙民之教育政策。 曾友豪的上述主张既经提出,便遭到了亲俄的世界主义派之批评。根据桑兵先生的研究,1920年代前后的世界主义派之构成颇为复杂,既有对罗素的基尔特社会主义之追随者,亦包括一些无政府主义者、亲俄的国际主义者等。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倾向于世界主义的观念,将世界主义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至于亲俄的世界主义派,大多接受了列宁的世界革命理念,认为共产主义革命是一场世界性的革命,革命目标是要在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是故,它具有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世界主义色彩,包含着一种强烈的世界主义情怀和人类意识。此种理念一旦被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所接受,即在中国本土诞生了第一批共产主义者。受此影响,五四时期的世界主义潮流弥漫在知识界,彼时最时髦的口号即是“改造中国与世界”,早期共产党人的言论和胸怀亦往往呈现出关心全人类命运之色彩。正是基于此种世界革命的意识形态,施存统于1924年3月19日发表《蒙古问题与治藩政策》一文,认为曾友豪所举法律上、事实上、国防上三大理由,皆不成理由,“都是东方式帝国主义者的理由”。并且,施存统将曾友豪所列四项守蒙政策称之为“东方式帝国主义的治藩政策的表现”,或可

以说是“欧美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的表现”。施氏还指出,中国本受国际帝国主义之压迫,自己却又以帝国主义压迫蒙古,借以指陈曾友豪一面反对帝国主义,一面以帝国主义自居,真是“莫名其妙的矛盾思想”。瞿秋白亦撰文批评曾氏之论实为中国传统“理藩政策”的延续,正与日本之治高丽、法国之治安南无异。显然,在亲俄派视之,外蒙俨然已成为一独立国家,故将其与高丽、安南相提并论,而此种提法与苏俄政府的基本立场颇同。

为回击《评论之评论》及《向导周报》关于“中国政府统治外蒙古实为帝国主义”之言论,1924年3月27、28日《时事新报》连载曾友豪《崇拜苏俄与断送蒙古》一文,指责施存统等为“卖国贼”,纯因信仰苏俄政府所奉行的社会主义而坚信苏俄政府乃是基于正当的原则设立,从而否认中国政府收回受苏俄操纵政权的外蒙古之资格;同时,文章还指斥苏俄政府才是“帝国主义”。至于其原因,在曾友豪看来,苏俄一面主张社会革命,一面却用帝国主义外交手段与列强谈判,这才是“莫名其妙的矛盾思想”;是故,在苏俄未脱帝国主义或未退出外蒙古之前,“不论中国事实上的政府是孙中山、曹锟、吴佩孚、张作霖或存统先生,我必竭力鼓吹国人助其收回”;前谓外蒙古应受中国统治之三理由,即是防止居心叵测之苏俄侵略中国的理由;苏俄不能放弃以前掠去的西伯利亚,不能撤退驻军,更表明其为“帝国主义”无疑。

国家主义派称苏俄为“帝国主义”,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种政治实践而发的经验主义辩词,外蒙古问题显系首要之依据。[3]此种论说单从学理上而言,实难称为严密,不过随着国家主义思潮之崛起,“赤色帝国主义”之说益发流行。由是观之,针对苏俄操控外蒙古的基本事实,因主义之不同,激进派与保守派的解释大异其趣:如果说,激进者将其视为世界革命之必经步骤;而在保守派看来,该种事实只能被解读为苏俄赤色帝国主义之“铁证”。

实践中的“民族自决”:世界主义淡出与国家主义之彰显

彼时,国家主义派与世界主义派均用“帝国主义”指斥对方。既如此,一个问题不得不予以提出:何谓“帝国主义”?依照反俄的国家主义派与亲俄的世界主义派对此术语使用之语境的观察,会发现,两者对“帝国主义”内涵之理解

诚可谓沟壑分明、各趋一途。如前所述,常燕生、吴文藻等国家主义派将帝国主义视为“坏的世界主义”之对应物,如果说,国家主义具有内向的属性,其目标在于以维护国家平等和主权为要义,那么,帝国主义则明显具备了有别于国家主义的外向之属性,同时,这种帝国主义往往以损害他国利益为表征。而在亲俄的世界主义派方面,将“承认蒙古平民的自决权”与“反对东方式帝国主义的治藩政策”并举——不言而喻,所谓“帝国主义”,实为与“民族自决主义”相对之物。是以,要想厘清亲俄的世界主义派关于“帝国主义”一词之理解,还有必要追溯“民族自决主义”之源流。

时值191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民族解放运动高涨。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口号下,“民族自决”之呼声高唱入云。彼时,无论是1917年新成立的共产主义旗帜国家苏维埃俄国领袖列宁,还是自由资本主义世界新锐美国总统威尔逊,均一意倡言全世界各大小民族,皆可自行决定自己归属的政府体制、执政政党组织、政治环境与命运,认为在一个多民族国家范围内,每个民族都有权拥有自己的国家,且以民族界线划定国界。稍后,由于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威尔逊的自决主义因以丧失中国国内大多数支持者[4];苏俄版的“民族自决”理念则在中国大受追捧,并且在思想界产生了很大反响。

既然国内一些社会精英宣称接受“民族自决”,那么接下来的一个问题便是,谁才是“民族自决”主体资格的拥有者?彼时,一般论者主张,将苏俄版“民族自决”理论运用于具体的外蒙古问题上,则是力主承认外蒙古地方具有完全自决之资格。国民党一大期间,共产国际明确要求国民党在处理蒙事时,必须承诺“民族自决”原则,实行联邦制而反对行省制,否则即是“中国帝国主义”。此种立场与一些蒙古王公喇嘛的心灵历程有相通之处。辛亥革命以降,部分外蒙古王公、喇嘛亟谋独立,其独立之理由乃是,作为藩属的蒙古民族与蒙古地区只是依附于清王朝,一旦清王朝覆亡,双方的藩属关系也就自然而然地解除了。亦即以满蒙血统关系为承认帝国法统之要件,以清廷存续作为蒙古认同中国之前提,一方面承认有清廷则蒙古为中国之一部分,一方面强调若无清廷对满蒙关系之维系,则此种法统上的联系将会断绝。正是基于此种认识,加以自身民族意识的逐渐增强,外蒙古上层精英分子汲汲于“自决”与“独立”之征程。

如前所述,中国国内社会舆论亦有对外蒙古民族自决持同情立场者。施存统等指曾友豪之论调为“帝国主义”,宣称要承认外蒙古“民族自决”,大抵基于此种语境。当然,此间对于外蒙古“自决”立场之同情,并不局限于所谓拥有共产主义思想的“世界主义派”,事实上,这至少反映了五四时期部分趋新势力之态度。早在1919年,《每周评论》即批评了传统“愚蒙政策”,主张顺应世界思想的潮流,抛弃掉历史时期的羁縻主义。它进而指出,“当民族自决主义盛行的时代,蒙人果能自动,果能自治,未始没有商榷的余地”。该文特别强调处理蒙古问题应坚持平民主义,而不应以蒙古贵族之意愿为依归。1923年,梁启超在给郭道甫《蒙古问题》一书所做的“叙”中亦提到:“巴黎和会将开,余尝与同志拟议,欲草一蒙古西藏自治案,与山东满洲问题诸案同时提出。盖思彻底的适用民族自决主义,而以我国为天下倡也。”自视为自由主义派的江绍原在《晨报副刊》上撰文指责“中国历来对蒙的关系,只怕也是帝国主义的——这既不是白色的又不是赤色的,而是黄色的帝国主义”。江氏还指出,既然民族自决的思想已在蒙人中盛行,假使蒙人不满于现在的汉蒙关系而力谋改善,这应当被视为一种正当的要求。此等议论咸以彼时流行之世界主义为旨归,而将国家主义视为世界战乱和纷争之源。

正是基于上述同情外蒙古“自决”之立场,李春蕃于1924年4月2日发表《崇拜帝国主义与压迫蒙古:对施曾争论的批评》一文,指出对于外蒙古问题,应该抱定“民族自决”的态度,外蒙古事发后属于中国统治之下,中国应否派兵戍守外蒙古,完全以“蒙古民族是否情愿与中国联合”来解决,不能说“蒙古属于中国已几百年,中国未放弃蒙古和蒙古为北方屏藩,所以,蒙古应属于中国统治,中国应该派兵去压迫他们”。他还警告国内舆论,切勿陷于曾友豪那种“一方面反对帝国主义,他方面又想做一个帝国主义者”的“莫名其妙的矛盾思想”。概而言之,李春蕃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立场大致体现在三个层面:(1)民族自决是合乎正义的;(2)不顾蒙古民意怎样而硬派兵去压迫他们的行动,便是帝国主义的行动;(3)不顾受人压迫而却要压迫比自己弱小的民族,这种矛盾的思想,不合乎公理。显而易见,李氏所主张者,即瞿秋白所言之“绝对的自决权”。 针对李春蕃所提外蒙古“民族自决”之主张,国内稳健派与保守派多持异议,围绕“民族自决”是否适用于蒙古问题做了探讨;进而指责亲俄派纯以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