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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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报告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

1、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能够合法,持续拥有为前提。

2、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属实,估价对象产权清晰,权益没有争议,不考虑委估房地产的连带负债及评估范围外的法律问题。

3、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不考虑特殊的买家和卖方,即特殊交易方式。

4、假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看之日的状况一致,并且估价对象在本报告有效期内土地规划用途不变,房屋内在质量合格,未考虑在有效期内土地规划用途改变,房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等原因对估价结果造成的影响。 二、估价报告使用权的限制条件:

1、估价结论为满足全部假设与限制条件下的价值。

2、本估价报告的价格仅为委托方确定房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产抵押价值,不得作其它用途,银行在确定抵押额时应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状况、利率的波动、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等因素。抵押贷款最终数额由抵押双方根据市场风险、兑现难易、政府有关税费交纳等情况确定。

3、本估价报告的价格为估价对象在2012年1月6日的市场价格,随时间的推移(如一年以上)或国家和地方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遇有自然和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结论产生影响时,估价结果应作相应的修正或重

估。

4、本估价报告所依据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估价结果有误,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5、估价对象无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6、如发现本估价报告文字或数字因校对或其他类似原因出现差错时,请通知本公司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