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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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3 )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件)、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4 )下列试块(件)、材料应按规定数量实行见证取样: ?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其它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件)、材料。

3、 总师办负责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抽样检验。

4、下列建材产品应进行建材抽检: ? 塑料、铝合金门窗; ? 给排水管材、管件; ? 管道阀门; ? 散热器; ? 防水材料;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 家用电工产品; ? 内外墙涂料;

? 其它按规定应抽检的建材产品等。

5、建材产品检验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封存,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6、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及时填写。

7.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不论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的,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未经检验的材料进入工程施工,该验收批以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已施工部位须采取同批次材料补验或无损探伤等形式追加检验,直至判定合格或返工至合格。

(六)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会同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师共同进行隐蔽工程的检验,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其中对自检结果应进行不少于30%的复检。

2.经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主管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

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

A. 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

B. 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 C. 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

D. 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

E. 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F. 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

G.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

H. 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I. 屋面、楼层、基础及其他结构物防水层施工。

J.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K. 曾经发生过工程事故或事故苗头的相同或类似的部位和工序。 旁站监理的内容:

对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施工内容,不同的施工条件,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是会不一样的。编制工程旁站监理方案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旁站监理范围与内容。

L.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M. 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购配件,机械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N. 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O. 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P. 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Q. 检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采用照相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及时汇报。

4.隐蔽工程按相关质量标准检查评定,必须达到合格;

5.未经建设单位主管工程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以该分部工程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监理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以该分部工程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经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6、 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 6.1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1)地基验槽: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2)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基底处理情况等。 (3)支护工程:对锚杆进行编号,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以及边坡放坡情况等。其他支护亦按此做隐检。

(4)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嵌岩桩的岩性报告等。

(5)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位置、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6)钢筋工程:检查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及变更;拉结筋处理、洞口过梁、附加筋情况等。应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必要时应附图说明。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抗震结构的抗震钢筋安装情况。

(7)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8)外墙(内)外保温,隔音处理构造节点做法。

(9)楼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