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 简答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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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简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受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①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②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③拒绝卫生监督的;

④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32、简述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①监测学生健康状况;

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③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④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33、简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职责。

①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②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③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④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法规的,进行行政处罚。

34、简述学校卫生监督员的职责。

执行学校卫生监督任务,进行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有保密责任。

35、简述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与所从事的放射工作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装备,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②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适应的专业及防护知识和健康条件,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③有专职、兼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以及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督仪器,并提供人员名单和设备清单;

④提交严格的有关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文件。

36、简述放射防护场所的管理措施。

①设置防护设施,放射同位素的生产、使用、贮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必须防止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②设置危险标志,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在地面水和地下水进行放射性同位素试验时,必须事先经所在省及环境保护,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37、简述放射事故的分类。

第一类是人员受照剂量超标的照射事故, 第二类是拉撒、渗漏、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第三类是超过年摄入量限制事故, 第四类是超过表面污染控制水平事故, 第五类是上述四类包括不了的其他事故。

38、简述放射防护的卫生监督。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其职责:

①负责对放射工作监督检查; ②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 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放射事故;

④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法规教育; ⑤处理放射防护监督中的纠纷。

39、简述各省环境保护部门对放射防护的“三废”的监督职责。

①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进行审查和验收; ③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实施监督监测; 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放射性环境污染事故。

40、简述放射防护监督员的任命及其职责。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放射防护监督员,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任命。其职责包括:

有权按照规定对本辖区内放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可以按照规定采样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涉及保密的资料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并负有保密责任。

41、简述医疗废物的分类。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即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②病理性医疗废物,即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③损伤性医疗废物,即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④药物性医疗废物,即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⑤化学性医疗废物,即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42、简述禁止医疗废物流通的制度。

①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失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其混进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②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送医疗废物。 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送医疗废物;

没有陆路通过必需经水路运送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送;

③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4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制度。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的设施、设备;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 (3)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4)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44、简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储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②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③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④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⑤具有经营许可证。

45、简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要求。

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储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6、简述医疗废物运送的基本要求。

①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

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