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4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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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静电要求进行选择。架空活动地板有送风、回风要求时,活动地板下应采用现浇水磨石、涂刷树脂类涂料的水泥砂浆或地砖等不起尘面层。必要时应根据使用要求采取保温、防水措施。

3.5.5 现浇水磨石面层宜用铜条或铝合金条分格,当金属嵌条对某些生产工艺有害时,可采用玻璃条分格。

3.5.6 药品生产厂房地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有关规定要求。

3.6 防静电地面

3.6.1 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有防静电要求的地段,应采用表层静电耗散性材料,其表面电阻率体积电阻率等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并应设置导静电泄放设施和接地连接。

3.6.2 导静电地面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3.7 耐磨、耐撞击地面

3.7.1通行电瓶车、载重汽车、叉车及从车辆上倾卸物件或地面上翻转小型物件的地段,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细石混凝土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或非金属骨料耐磨面层、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面层、聚氨酯耐磨地面涂料等。 3.7.2通行金属轮车、滚动坚硬的圆形重物,拖运尖锐金属物件等易磨损地段,交通频繁或承受严重冲击的地段,宜采用金属骨料耐磨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或面层兼垫层,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或采用混凝土垫层兼面层、非金属骨料耐磨面层,其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3.7.3行驶履带式或带防滑链的运输工具等磨损强烈的地段,宜采用砂结合的块石、花岗石面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预制块面层、水泥砂浆结合铸铁板面层、钢格栅加固的混凝土面层或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兼垫层。

3.7.4堆放金属块材、铸造砂箱等粗重物料及有坚硬重物经常冲击的地段,宜采用矿渣、碎石等地面。

3.7.5地面上直接安装金属切削机床地段,其面层应具有一定的耐磨性、密实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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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要求。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细石混凝土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或非金属骨料耐磨混凝土面层、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面层、聚氨酯耐磨地面涂料等。

3.7.6有气垫运输的地段,其面层应致密不透气、无缝、不易起尘。宜采用树脂砂浆、耐磨涂料、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面层。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且不应有连续长坡。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检查时,空隙不应大于2mm。

3.8 防腐蚀地面

3.8.1地面经常受腐蚀性介质作用时,地面面层材料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类别和作用情况,防护层使用年限和使用过程中对面层材料耐腐蚀性能和物理力学性能的要求,并结合施工、维修条件合理地进行选择。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3.8.2有大型设备且检修频繁和有撞击磨损作用的地面,应采用厚度不小于60mm的块材面层或水玻璃混凝土、树脂细石混凝土、密实混凝土等整体面层。

设备较小和使用小型运输工具的地面,可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块材面层或树脂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沥青砂浆等整体面层。

无运输工具的地面可采用树脂自流平涂料或防腐蚀耐磨涂料等整体面层。 3.8.3地面局部有滴漏腐蚀介质的部位,宜采用局部设防。 3.8.4地面宜采用整体基层,并应少设地面接缝。

3.8.5应设置坡向地漏或排水沟的坡度,底层地面坡度不宜小于2%(宜采用基层找坡),楼层地面坡度不宜小于1%(宜采用结构找坡)。

3.8.6地面与墙面交接处,应设置与地面面层材料相同的踢脚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

3.8.7采用块材面层,其结合层和灰缝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灰缝选用刚性材料时,结合层不应采用沥青胶泥等柔性材料。

2当耐酸瓷砖、耐酸瓷板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结合层宜采用呋喃胶泥、环氧树脂胶泥、水玻璃砂浆、聚酯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

3当花岗岩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结合层可采用沥青砂浆、树脂砂浆,当灰缝采用沥青胶泥时,结合层宜采用沥青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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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符合下列情况的地面应设隔离层。 1受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地面。 2受强、中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地面。

3受大量易溶盐类介质作用且腐蚀等级为强、中时的地面。 4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楼层地面和苛性碱作用的地面。 5水玻璃混凝土地面和采用水玻璃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板地面。 3.8.9隔离层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沥青砂浆面层的地面,隔离层宜采用沥青玻璃布油毡、再生胶油毡或石油沥青油毡。

2树脂砂浆面层的地面,隔离层应采用树脂玻璃钢。

3当面层厚度小于30mm的地面,且结合层为刚性材料时,隔离层不应采用柔性材料。

4隔离层应具有整体性和严密性,在踢脚板、挡水等处隔离层应上翻,上翻高度应高出地面不小于 150mm。在转角处或地漏的周围,宜增加一层隔离层。 3.8.10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涂料等整体地面的找平层材料,应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细石混凝土。

3.8.11底层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垫层,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120mm。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涂料等整体地面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厚度不宜小于200mm。垫层下应设防潮层或防水层。软弱地基上的垫层应采用配筋的混凝土垫层。

3.8.12防腐蚀地面与非防腐蚀地面之间应设置分界线,前者比后者至少低20mm或设置挡水设施。

3.8.13防腐蚀地面不宜设变形缝。刚性面层必须设置缝隙时,应贯通各构造层且布置在地面最高处。排水沟不得穿越变形缝。

变形缝应选用具有弹性、耐腐蚀的材料嵌填密实,变形缝内的伸缩片应采用塑料、橡胶、耐腐蚀金属等材料制作。

3.9 防油渗地面

3.9.1楼层地面经常受机油直接作用的地段,应采用防油渗混凝土面层。现浇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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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楼板上宜设置防油渗隔离层;有较强机械设备振动作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应设置防油渗隔离层。

3.9.2受机油少量作用的地段,宜在水泥类整体面层上涂刷防油渗涂料,防油渗涂料应具有耐磨性能,可采用聚合物砂浆、聚酯类涂料或选用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材料。

3.9.3防油渗混凝土地面,其面层不应开裂,面层的分格缝处应填防油渗胶泥,不得渗漏。

3.9.4对露出地面的电线管、接线盒、地脚螺栓、预埋套管及墙、柱连接处等部位应增设防油渗措施。

3.9.5防油渗混凝土、防油渗胶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其配合比和复合添加剂的使用需经试验确定。

3.9.6防油渗胶泥采用玻璃纤维布作隔离层时,应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一布二胶总厚度宜为4mm。

3.10 其它地面

3.10.1湿热地区非空调建筑的底层地面,可采用微孔吸湿、表面粗糙的面层。 3.10.2采暖厂房建筑的地面,未采取保温措施,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局部保温措施:

1架空或悬挑部分直接对室外的楼层地面的热阻值不应小于外墙的热阻值; 2当厂房建筑物周边无采暖通风管沟时,严寒地区底层地面,在外墙内侧0.5m~1.0m范围内宜采取保温措施,其热阻值不应小于外墙的热阻值。

3.10.3有灼热物件接触或受高温影响的底层地面,可采用素土、矿渣或碎石等面层。当同时有平整要求时,尚应根据温度的接触或影响状况采取相应措施:300℃以下时,可采用砂铺普通烧结砖面层;300℃~500℃时,可采用砂铺块石面层;500℃~800℃时,可采用耐热混凝土或耐火砖等面层;800℃~1400℃局部地段,可采用铸铁板面层。上述块材面层的结合层材料宜采用砂或炉渣。 3.10.4不发火花(防爆)的地面。

1不发火花地面采用不发火花材料铺设,常用的面层材料有不发火花细石混凝土、不发火花水泥砂浆、不发火花沥青砂浆、木材、橡胶和塑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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