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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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

绪 论

江苏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长江下游、黄海之滨,从南到北分别与山东、安徽、浙江、上海等省市比邻,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全省总面积 10.26平方公里,总人口 7438 万,现辖13个地级市。江苏境内地势低平,除东北部、西南部有丘陵山地起伏,其余多处于海拔 50 米以下,天然水系发达,河湖纵横, 港汊密布,有大小湖泊 290 余, 干渠水道数以千万公里,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太湖、洪泽湖雄踞南北,水面面积占到总面积 16.9% 。流域内土地肥美,物产丰饶,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交通便利, 经济发达,融汇了旖旎的自然风光与无数的人文胜迹,是享誉中外著名的水乡旅游胜地。

江苏水利多年来承担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的重任。江苏境内古今水利工程浩大,成就卓著:京杭运河、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南水北调工程……记载着人类开拓自然的丰功伟业。新中国建立以来,全省先后建有流域性堤防 6600余 公里,大中型水库 47 个,小型水库861个,大中型涵闸 300多座,大中型泵站 159座,拥有机电排灌动力 460 万千瓦,基本建成了防洪、除涝、灌溉、治渍和调水五套水利工程体系。今天,众多的水利工程以宏伟的工程构筑形象,结合优美的山水林木自然景色和历史文化遗迹,构成丰富多样的独具魅力的水利风景资源。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苏水利在担负着国家治理淮河、沂沭泗河、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面临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体制性转轨。作为承担国家经济基础建设和环境建设重任的水利建设管理单位,也面临着从传统工程水利向现代资源水利转变的新的发展契机。如何将水利工程建设与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如何依托水利风景资源的优势,发展第三产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丰富水利建设的多元内涵,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目标之一,也是新时期江苏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经过开发建设,可以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江苏拥有较丰富的水利风景资源,水利风景区开发较早, 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水管单位以所辖水利工程及环境为依托,发展风景旅游事业,建设了一批水利风景区,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 2006 年,全省经国家水利部评审命名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已有13处。江苏水利风景区从初具雏形到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对水利风景区发展的综合意义认识不够充分,包括对水利风景资源价值和水利风景旅游的社会需求认识不足,管理工作中存在工程维护、生态环境保护与风景开发脱节的现象。

2、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工作薄弱,缺少科学的规划指导,对水利风景区规划的综合性内涵认识不足,存在盲目开发、过度开发,造成潜在的资源破坏、工程缺陷和资金浪费。

3、由于地区、资源条件和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各地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不够平衡,存在着较大差异。

4、缺少风景、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人才,存在将风景区与工程管理混为一谈,分工不明,管理粗放,责任不清,机制不活,建设、管理和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5、政策法规不到位,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资金投入不够,风景区发展速度受到影响。

当前,面临着全省更多的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为保证江苏水利风景区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 亟需提出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目标和思路,《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正是适应这一形势和背景而提出的。 第一章 规划编制的基础 (一) 目的和意义

1、坚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适应新时期水利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水利风景资源的有序开发,适度利用和持续发展。

2、在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内,为我省水利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远景蓝图,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健康发展。

3、在回顾和总结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 制定方针策略,提升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全国水利系统和地方知名的水利风景区。 (二) 规划范围

江苏省内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和文化等活动的区域。其中,建设规划侧重于水利系

统内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所属的国有土地,边界明确,权属清楚(持有国土使用证,或地方政府确认的合法证明),并设有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机构。 (三)规划依据

1、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通知,水综合「2005」125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通知,水综合「2004」143号 3、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

4、建设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建城「2001」83 号 5、gb 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6、gb/ t 18971-2003 《 旅游规划通则》

7、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01-2020 )的通知,苏政发「2002」90号

8、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纲要》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申报、审批程序的通知》,苏建国「1994」31号 9、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四)规划期限和阶段

参照国家经济发展计划、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江苏省旅游发展规划》和江苏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基准年定为 2006年,规划期限为 2006年—2020 年。

其中:规划近期: 2006年—2010年,规划中期: 2011年—2015年,规划远期: 2016年—2020 年。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战略指导思想

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人与自然相和谐、社会与经济相协调的发展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

2、以科技为先导,以水利工程安全为保障,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对水利风景资源进行有序、适度、综合的开发利用。

3、将水利风景区发展建设与区域生态安全保护、国土景观整治、开拓旅游市场等各项事业结合,确立多目标多功能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4、按水利风景资源条件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一部署,分类指导, 弘扬特色, 逐步深入,强化管理,整体推进,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二) 基本原则

1、统筹发展多效合一的原则:水利风景区开发应根据水利风景资源,结合区位与交通条件、区域生态环境、基础及服务设施、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应综合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旅游开拓等多项事业,进行统一规划、科学论证,强调多效合一、持续发展。

2、工程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原则:水利风景区的发展应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必须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功能与效率;同时,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保护天然的和已形成的水利风景资源,防止和杜绝因开发带来的各类破坏和污染。

3、开放协调和谐发展的原则:水利风景区的发展应与国家、地方的社会经济等相关事业的发展相协调, 发挥长三角区位资源优势,以开放的心态, 吸纳各行各业的支持和参与, 与行业内外、区域内外的城市、土地、交通、旅游、文化等和谐发展。 4、突出重点弘扬特色的原则:在总体部署和区域布局的框架内,突出重点,扬长避短,有序开发,着重发展资源条件较好的、能够代表水利风景特色和优势的景区景点和工程项目,表现水文化、水科技和水利工程景观,彰显当代水利风景的风貌。 5、高效经济灵活多样的原则:水利风景区发展应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量力而行;保证规划建设的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避免重复建设, 滥上项目,造成建设性破坏和浪费; 应运用灵活有效的竞争与合作的机制内引外联, 多方筹资。 6、政府引导市场开拓的原则: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科学合理规划, 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创造观游条件,发展旅游经济,促进水利风景区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转。 (三)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确定江苏全省水利风景区的发展方向、策略,整合水利风景资源,优化风景区布局结构,建成一批具有省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水利风景区;开拓水利风景旅游市场,有计划有重点开发水利旅游产品,创建水利旅游品牌,实现较好的旅游经济指标;强化工程安全与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质量达到优良, 形成青山绿水、果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