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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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完全无条件地给予老年农村居民保障的话,以现在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知程度,最后很可能出现只有老年人或者临近老年的那些人参保,而青壮年农民不参保的现象。养老保障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安排,政府要引导大家积极参保,因此需要做出如此安排。其次,让这些老人的子女参保缴费并不是拿他们的钱给其父母发养老金。老人的养老金是政府发的,他们参保缴费是给他们自己将来进行储蓄,缴费时政府还会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

22、领取养老金的方式?

答:新农保待遇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待遇人员每年应进行领取资格认定。在实施中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养老金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23、参保人员故亡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参保人死亡1个月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

24、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出国定居,已取得外国国籍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本息积累额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还给参保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它参保人的养老金。

25、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及刑事事件的如何办理?

答: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26、新农保基金如何管理?

答:试点阶段,农保基金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管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现分账管理,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设立农保基金专户,加强

对农保基金的监管,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共同编制年度基金收支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将基金收支计划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27、新农保基金如何监管?

答: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农民负责的精神,各级政府要制定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投资运营全过程实施监控和定期检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