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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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补办部分建筑工程《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1份。【适用数字申报项目】

拟补办部分建筑工程《建筑物指标汇总表》或《构筑物指标汇总表》1份。【适用非数字申报项目】。

3.8.4变更规划行政许可(用地许可)

1、《南京市规划局变更审批结果申请表》1份。

2、拟变更的规划许可证及图件。

3、尚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自证声明书1份。

3.9 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结果有效期延续申请表》1份。

2、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条件。

3.10 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1、《南京市规划局注销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拟注销的所有已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及图件。

3.11 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1、《南京市规划局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

2、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1份。

3、两家报社刊登的遗失启事各1份。

3.12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1、《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申请表》1份。

2、申请人委托书1份。

3、增设电梯的全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套。

4、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及结构安全说明1套。

5、增设电梯书面协议书1份。

6、国家公证机关对增设电梯书面协议书的公证书1份。

7、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1份。

8、明确与异议人(或相邻业主)就权益受影响所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1份。【适用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意见的】

3.13 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南京市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规划确认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权文件复印件1套。【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利害关系人意见书1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意见复印件1份。【适用按规定需环境保护、建筑安全监督、消防等部门审查的】

6、对申请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事项进行公示的结果报告1份。

7、明确与异议人(或相邻业主)就权益受影响所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1份。【适用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意见的】

8、房屋产权人应提交如遇房屋征收仍按照房屋权属原登记用途补偿的书面承诺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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