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超及特种车辆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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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及特种车辆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处理掉道时,应使用复轨器配合手拉葫芦进行拿道,严禁用绞车直接进行拿道。用长柄工具辅助操作时,人员必须站在串车车辆的上方,车辆两侧及下方严禁有人。

6.复道前,作业人员必须清理干净周围杂物,选择好安全退路。首先用道板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加设双十字花,并将卡轨器锁牢在最下方车辆后轮轨道上;同时,必须对车辆捆绑进行加固,并用18.5mm钢丝绳从主钩头绕车辆一圈,用两个标准绳卡卡紧在主钩头上后方可拿道。

7.串车上侧车轮掉道时,应先将下山侧车轮用木楔掩死,并采用临时挡挡住;下口侧车轮掉道时,应采用手拉葫芦拴在车辆上方轨道上拉紧,方可拿道;然后用18.5mm的标准钢丝绳套配合手拉葫芦自上而下锁好非复道车辆。钢丝绳缠绕不少于2圈,并用相应钢丝绳卡卡牢,必须确保固定可靠,防止下窜伤人。

8.两车轮同时掉道或多车掉道时,应先使最下方的车辆的后端车轮复轨,自下而上进行操作,严禁两端或多车同时复道,上道车辆必须及时固定后,才能对上方的车辆进行复道。

9.用复轨器复道时,必须与矿车底梁垂直,两端接触点必须加垫板或其他材料防滑。

10.严禁人力与机械处理同时进行处理车辆掉道,严禁采用硬拉、硬放方式上道,严禁用手推、背顶、肩扛等身体直接接触的方式处理掉道车辆。

11.超高或有倾倒可能的车辆掉道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防车辆歪斜措施后,再进行复道。

12.若出现翻车,应用直径不小于20mm、长度为2000mm的金属螺纹钢锚杆打好地锚,且锚固力不小于80KN,应用手拉葫芦把轨道和大件拴在一起,使大件与专用车分离,并注意防止大件下滑。分离后用手拉葫芦将车辆复道,待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才能启动绞车,将车辆拉到上口或松到下口。

13.若车辆掉道、翻车复道有困难,必须起吊复道;架棚巷道必须把起吊处5米内的棚子加固成一个整体,锚支或锚喷巷道必须在起吊处用锚杆配合工字钢做成组合梁,方可起吊。

14.处理斜巷翻车、掉道车辆时,严禁摘钩、断开各车辆之间的连接装臵或保险绳处理。

15.如果串车连接装臵或钩头有损坏,不能保证车辆(或串车)在斜巷内处理故障时的安全时,应采用钢丝绳套或40T链条从上到下逐个将车辆与轨道连接固定,或制定专门的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再进行处理。

16.掉道车辆提升或下放前,必须先检查车辆底盘和矿车车轮是否损坏变形,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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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保险绳插销是否脱落,钢丝绳磨损、断丝是否超限,物件的装车、捆绑情况是否正常,并将该区域人员全部撤到上方安全地点后方可打信号动车。

17.处理完毕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向区值班、调度所汇报。 (二)平巷翻车掉道复道措施

1.出现车辆掉道后,电车司机立即减速停车,并及时汇报区值班人员和调度所,说明事故情况,由区值班安排当班跟班人员赶赴现场。严禁擅自复轨。

2.处理掉道及翻车前,跟班人员、带班班队长要先查看现场,检查作业环境状况,检查车辆完好,确认装车物件的状况和车辆的连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安全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处理,并确定合理的复道方案。复道人员要分工明确,由带班班队长现场统一指挥,跟班干部协助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方可进行作业。

3.由带班班队长组织人员准备齐全拿道材料、工具,并安排人员必须清理好后路,确保后路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与处理对象相匹配的材料、工具,使用前,先检查其完好情况,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工具。

4.在架线下作业,必须提前停掉架线电,停电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实施复轨前,在施工地点前后各20m处设有警示牌和警戒人员,人员通过时,应先与带班班队长联系,经允许后,方可通过。

6.机车司机与施工人员密切配合,听从带班班队长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7.严禁直接用机车强拉上道,严禁人力与机械同时进行拿道,严禁用手推、背顶、肩扛等身体直接接触的方式处理掉道车辆。

8.用起道器、杠杆复轨时:必须用木塞将车辆一端车轮掩实,使用起道器和道木配合抬起车辆另一端,待车轮轮缘高度超过轨面后,用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使其复轨。起道器必须与矿车底梁垂直,接触点必须加垫板或其他材料防滑,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其他人员必须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必须站在车辆上道后反方向位臵。

9.两个起道器复轨时:一个抬高(随起随垫),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道板等防滑材料),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施工人员要防止道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道木和起道器的后方安全位臵。

10.若前后车轮均已掉道,应逐侧进行,直至两侧车轮上道。

11、使用复轨器配合手拉葫芦、40T链条(18×64C级性能)进行拿道、长柄工具辅助操作时,严格按照下述‘起吊’安全注意事项执行。

12.作业期间,带班班队长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注意牵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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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物件变化,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防止车辆伤人。

13.若出现翻车,应用采用起吊方式使重物件与车辆分离,且不准使用原车辆装车,应另用合格的专用车装车。处理小件时,可采用人工自上而下进行搬离,靠帮摆放整齐。处理时,物件两侧严禁有人,分离后的物件放臵必须可靠,防止串动伤人,再将车辆复道。

14.处理重车掉道时,可先将重物卸下,然后再行处理。卸下长物件要挪至作业范围外堆放稳妥可靠,待空车上道后再行装车。装卸长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喊号,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防止协调不一伤人,装好车后,捆绑必须牢靠。

15.作业期间,严禁车辆两侧站人。严禁人员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车辆的下方或重物件倾倒时波及的范围内作业。

16.作业期间,必须指定专人喊号,作业人员用力均匀、动作一致。

17.复轨完毕,进行重新封车,回收工具,带班班队长要对装车状况和周围的安全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清理施工现场撤离人员,并向调度所和区值班汇报。

(三)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地点无起吊点时,带班班队长应向调度所汇报,请相关单位在施工地点上方以及合适地点打专用起吊锚杆。打起吊锚杆时,必须同时使用两根起吊锚杆(采用直径不小于20 mm、长度不小于2m的金属螺纹钢锚杆,要求生根在硬岩当中,且锚固力不小于80KN,严禁使用支护锚杆)。

2.起吊前,必须由带班班队长检查起吊工具、起吊点、钢丝绳鼻子完好,起吊点不符合要求必须整改,严禁使用不完好的起吊工具及钢丝绳。

2.固定起吊链时,锚杆端头必须配合盖板用锚杆螺丝拧紧,且保证外露长度不小于10mm。人员摘挂锚链、拉葫时,必须由两人以上配合作业。

3.起吊绳鼻子使用Φ18.5mm钢丝绳做成,插接不低于18扣,长度不低于200mm双股连接起吊,每次起吊前应仔细检查绳头是否有断丝、断股、锈蚀等现象,链条是否有伤,如有上述情况之一,都禁止使用。起吊车辆时必须牢固可靠,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严禁使用铁丝代替起吊绳鼻。

4.起吊作业前,除操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必须撤至安全位臵。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先确认自己操作地点的后路要畅通,远离起吊物件波及地点,站在起吊起吊物件安全地点起吊。严禁站在起吊物件下方及做与起吊无关的工作。并安排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安全地点监护,观察起吊点顶板及起吊锚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起吊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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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吊期间,吊物四周2米内,除起吊操纵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行走或逗留,起吊人员应站在与重物坠落的相反位臵,间隔重物边沿下方至少0.5m。

6.起吊期间,严禁使用人体任何部位碰触车辆。严禁使用人体重量来引导车辆位臵。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涨紧的起吊工具。吊运中如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出现异样,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

7.手拉葫芦起吊时,必须先试吊,试吊高度为100~200mm,拉小链要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快过猛;使用手拉葫芦横向牵引时,两侧操作人员必须口号一致,用力均匀,严禁猛拉快松。

八、串车提升校验 (一)二水平副暗斜井轨道

已知绞车最大静拉力为60KN,最大静拉力差50KN,轨道斜巷长1050米,倾角11.5°;使用6×7×Φ 26㎜钢丝绳,钢丝绳2.658㎏/m,破断拉力520000N。

1、校核矿车连接器强度验算矿车数 设连接器允许拉的矿车数为n,则

n= Pc

g(m+mz)(w1cosβ+sinβ)

n= 60000

10*(1800+600)*(0.015*cos11.5°+sin11.5°) n= 11.6(辆)

2、校验钢丝绳安全系数

m= QP > 7.5

ng(M1+MZ1)(W1 cosβ+sin β)+gMplp(Wkˊcosβ+sin β) n—串车数量

g—重力加速度 ,g≈10m/s2 M1—每辆矿车载货重量, MZ1—矿车自重

W1—矿车沿轨道阻力系数,取0.015 β—巷道倾角 Mp—钢丝绳每米质量 lp—钢丝绳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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