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与土地平整设计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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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水利部1992年颁布的《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13)湖南省水利厅文件湘水水电水建字【1998】5号“关于颁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的通知”

14)《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15)《洞口县2005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4.1.3规划设计相关文献

1)《洞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2)《洞口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 3)《洞口县农业区划报告集、数据集》 4)《洞口县土壤志》 5)《洞口县志》

6)《洞口县统计年鉴2002年》 7)《洞口县水利电力志》

8)《洞口县土地整理项目申报材料》

4.2规划目标

根据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治理,按计划、分步骤、充分合理的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达到如下目的:

a)全面规划、完善项目区的基础设施,使耕地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的农田标准。

b)通过农田水利工程的配套建设,完善渠、沟体系,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达到旱涝保收,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c)合理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将项目区打造成田成方、渠配套、路成网的格局,成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的高标准示范工程。

d)通过田间道路工程的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为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奠定基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e)通过土地整理,更好的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产业化、商品化,推动和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

f)通过植树种草等生态治理工程,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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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

g)综合整理,增强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h)通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有用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耕地质量,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缓解当地人多地少的突出矛盾。

i)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改进土壤有机质,解决子孙后代吃饭的问题,对项目区周边地区的土地整理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推广作用。

j)通过调整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各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k)统筹兼顾,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证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实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

l)通过土地调整,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3建设标准

4.3.1土地平整标准

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水资源及电力供应情况,在保护环境与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前提下,土地平整工程按照分块平整原则,尽可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整理后的田块应满足干旱能灌,旱涝能排的旱涝保收农田标准,并有利于水土保持、田间机耕作业和规模经营管理。

本项目区内有一定的地形起伏,但高差不大,一般规划为条田,土地平整规划以等高线及设计道路、沟渠和田埂分割而成的闭合区间为基本平整单元,区内耕地平整范围内全部为水田,水田以种植水稻为主,地面灌溉采用淹灌法,平整度要求高。由于本项目区有一定的相对高差,水田田块根据实际地形进行划分,既考虑机械耕作有较高的效益,又考虑当前农民用人力和畜力耕作方便,耕作田块以邻近渠、路划分规格,为方便耕作,又在耕地田块里拟筑田埂划分小块,尺寸为长80~120m,宽为50~80m的矩形田块。田埂高30cm,顶宽30cm。水田规格田面高差要求在±3cm以内,格田田埂由人工填筑土坎,沿田埂挖毛渠、毛沟,以利排灌。田埂不宜硬化,规格能满足生产要求即可。高差较大的田块宽度根据实际地形适当减小。 4.3.2灌溉与排水标准

a) 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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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区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设计标准如下:

1) 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 2) 排水标准

排涝标准:水稻区10年一遇1日暴雨1天排至水稻耐淹水深; 排渍标准:排渍深度为水田0.4m 3)防洪标准

根据灌溉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灌溉渠道排水沟的工程级别为4级,其防洪标准十年一遇。根据《水利2等级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村内小 河流的防洪工程为5级,其防洪标准是十年一遇。

b)灌溉、排水渠道

项目区灌溉渠道分斗渠和农渠2级,均为明渠。根据已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的实验,考虑到项目区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经征求道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的意见,按照水力计算成果及《渠道防渗工程技术的规范》(SL18-2004)的有关规定,斗渠及农渠典型断面形式及结构如表

表4-1 斗渠、农渠典型断面形式及结构表 序号 渠道名称 断面形式 渠道结构 底板: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斗渠类型Ⅰ 梯形 侧墙:M7.5浆砌石砌筑 压顶:M7.5水泥砂浆压顶厚2cm 伸缩缝:侧墙间距10m,底板间距5m 底板: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斗渠类型Ⅱ 梯形 侧墙: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压顶:M7.5水泥砂浆压顶厚2cm 伸缩缝:侧墙间距5m,底板间距5m 底板: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2 农渠 梯形 侧墙:M7.5浆砌石砌筑 压顶:M7.5水泥砂浆压顶厚2cm 1 16

伸缩缝:侧墙间距10m,底板间距5m c)排水沟

项目区排水沟分排洪沟、斗渠和农渠,均为明渠。按照《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的有关规定,拟定排水沟典型断面形式及结构如下表。 表4-2 排水沟典型断面形式及结构表

序号 排水沟名称 断面形式 结构 底板: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1 斗渠 侧墙: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梯形 压顶:M7.5水泥砂浆压顶厚2cm 伸缩缝:侧墙间距5m,底板间距5m 底板: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2 农渠 侧墙:M7.5浆砌石砌筑 梯形 压顶:M7.5水泥砂浆压顶厚2cm伸缩缝:侧墙间距10m,底板间距5m 底板:现浇10cm厚C15混凝土 3 排水沟 侧墙:M7.5浆砌石砌筑 梯形 压顶:M7.5水泥砂浆压顶厚2cm 伸缩缝:侧墙间距10m,底板间距5m 4.3.3田间道路标准

项目区田间道路分田间和生产路二种,按照规划目标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的要求,道路建设必须满足项目区对内、对外的交通要求,即能方便群众及各种中、小型农业机具下地劳作,又能保持与外界便捷的联系。根据《湖南省土地开发胜利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并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田间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如下:

田间道:一级田间道路基宽4.6m,路宽4.0m,高出田面0.55 m,C20砼路面厚0.15m,砂石垫层厚0.1m,素土夯实厚0.3m,两边采用M7.5浆砌石护砌厚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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