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供电局-新建住宅配电工程管理办法体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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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

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10千伏及以下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用户和负荷分类、供电方案编制原则、供电电压等级、用电容量的确定、用户接入方式、配电房选址、设备装置选型和工程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新建住宅配电设施建设工程。

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和规定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599 -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 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 DL/T 825--2002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DL/T 5220--2005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 5352-- 2005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7号令 《供电监管办法》

电监安全〔2008〕43号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工程

10千伏及以下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是指河南省电力公司所属市级供电公司所有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收取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费用所建设的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或改造工程。

3.2 供电方案

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计划。供电方案包括:供电方式,负荷分级,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回路数、走径、跨越,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质量及无功补偿,电能信息采集装置,重要负荷,保安电源配置,调度通信及自动化,非线性负荷治理,产权分界等内容。

3.3 供电方式

电力供应的方法与形式。供电方式包括供电电源的参数,如频率、相数、电压、供电电源的地点、数量、受电装置位置、容量、进线方式、主接线、继电保护方式及运行方式等。

3.4 保安电源

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情况下,为保证重要用户一级、二级用电负荷安全所提供的电源。保安电源必须是与其他电源无联系而能独立存在的电源;或与其他电源有较弱的联系,当其中一个电源故障断电时,不会导致另一个电源同时损坏的电源。保安电源与其他电源之间必须设置可靠的机械式或电气式连锁装置。

3.5 备用电源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3.6 配置系数

配置系数是综合考虑了同时率、功率因数、设备负载率等因素影响后,得出的数值。如:住宅小区的配置系数的计算方法可简化为配置变压器的容量(千伏安)与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千瓦)之比值。

3.7 隐蔽工程

是指被建筑物、构筑物遮掩的工程,具体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 3.8 共用设施设备

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已分摊进住宅销售价格的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9 多层住宅

是指七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3.10 小高层住宅

是指八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

3.11 高层住宅

是指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 3.12 超高层住宅

是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类建筑。 3.13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等,且具备有上盖,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3.14 电能计量装置

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屏、柜、箱等。

3.15 开闭所

作为变电站10千伏母线的延伸,能实现区域内10千伏电能开闭和负荷再分配,具备 2路及以上进线,8 路及以上出线,高压母线采用单母分段结构,所内可设配电变压器向就地用户供电,一般按户内方式建设。

3.16 配电所

站内有10千伏穿越功率,根据需要可配置1—5路分支出线的户内10千伏配电设施,且站内设有配电变压器及低压配电设备向用户供电。

3.17 环网柜: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

3.18 电缆分接箱:是用于电缆线路中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不能用作线路联络或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