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G432052-2014-南方电网启动并网条件审核业务指导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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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432052-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南方电网启动并网条件审核业务指导书

2014-10-1 发布 2014-10-1 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CSG-

目 次

1. 业务说明......................................................... 3 2. 适用范围......................................................... 3 3. 引用文件......................................................... 3 4. 术语和定义....................................................... 4 5.管理要点......................................................... 4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 附录A:并网条件审核申请书范例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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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启动并网条件审核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本业务指导书明确了南方电网发、输、配、用电新设备并网条件审核管理工作中工程验收、并网申请、并网条件审核各阶段与系统运行有关的管理要求和流程,明确并网条件审核工作中系统运行部门(调度机构)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衔接关系,保证并(联)网调度工作有序开展。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并网条件审核管理”业务事项,管控策略是“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是“全网统一”,包括“并网条件审核流程”。

110kV及以上的各类发、输、配、用电设备的并网条件审核工作以及110kV及以上电网联网条件审核工作应执行本指导书,110kV以下并(联)网运行条件审核工作可参照执行。 2. 适用范围

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系统运行部(调控中心)、基建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新设备并网工作的相关人员。 3. 引用文件

《南方电网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Q/CSG212003-2013)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网运行准则》(DL/T 1040)

《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07-2002) 《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起动试验规程》(GB/T18482-2001)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Q/CSG 2 150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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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术语和定义

4.1新设备:指新、改、扩建的发、输、变、用电一、二次设备。其中,纳入基

建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基建新设备,纳入技改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技改新设备,纳入科研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科研新设备,由用户投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新设备称为用户新设备。

4.2工程:指承载各类新设备建设的项目,本规定中指基建工程、技改工程、科

研工程、用户工程的统称。

4.3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职能管理的部门,即负责基建、技改、科研、

用户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4.4工程建设单位:是指基建、技改、科研、用户工程建设管理的执行主体。 5.管理要点

5.1 并网条件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5.1.1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调度机构规定的时间要求,在启动前向调度机构报送并

网资料及并网申请书、调度命名及编号申请和启动投产计划等相关。 5.1.2系统运行部在收齐正确资料后,分别开展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并网资料

管理、设备定值编制、调度对象受令资格认证、联调通信通道、保护信息系统接入、自动化系统接入等相关专业并网管理工作。 5.2 并网条件审核

5.2.1工程建设单位在并网启动前向调度机构提交启动方案时,应同步提交并网

条件审核申请,明确新设备启动范围、启动时间、已提交的技术资料清单等(用户工程由用户委托地方供电局提出并网条件审核申请),同时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启动调试可能存在的风险。调度机构根据并网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并网条件审查、批复,并将审查结果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答复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并网条件审核申请的,调度机构可不予批准启动。

5.2.2申请并网条件审核的工程初审合格后,系统运行部方式专业通知其他专业

开展各自专业的并网条件审核工作:

(1)调度专业负责检查调度专业所需并网资料是否已完整、正确报送,具备安

排新设备并网的系统运行条件,启动前的调度准备工作(包括:运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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