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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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外荷载作用的计算取值

7.2.1 基本风压宜采用港口附近空旷平坦地面、离地10m 高、100 年一遇的风速计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整体计算宜取10min 平均最大风速。工作平台和栈桥面以上的结构物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宜取3s 平均最大风速。

7.2.2 液化天然气码头结构设计波浪要素重现期应采用100 年,且不应小于历史实测值。波列累积频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水文规范》(JTJ 213)的规定取值。

7.2.3 液化天然气码头的设计靠泊法向速度应取15cm/s,控制靠泊法向速度应小于10cm/s,靠泊角度应小于5°。 7.2.4 码头护舷的面压不应大于200kPa。 7.3 结构变形

7.3.1 敷设工艺管线的栈桥、工作平台等结构的变形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安全要求。 7.4 储罐区护岸

7.4.1 直接掩护罐区护岸的设计波浪要素重现期应采用100 年。 7.4.2 计算斜坡式护岸的胸墙或堤顶方块、直立式护岸的强度与稳定性时,结构重要性系数应取1.1,设计波高的波列累积频率应取1%。7.4.3 计算斜坡式护岸护面块石或块体、护底块石的稳定性时,设计波高的波列累积频率应取 4%。

8 接收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8.0.1 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方案应根据场地使用要求、自然条件、接

收站安全要求、材料来源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8.0.2 接收站陆域形成的场地高程应根据接收站的使用要求、土石方平衡、场区周围地形高程和防洪防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8.0.3 接收站陆域场地残余沉降量、不均匀沉降量、处理后地基承载 力标准值应满足接收站不同区域建筑物的使用要求。

8.0.4 接收站陆域场地可产生液化或软土震陷的土层应进行地基处理。液化判别标准应符合接收站建筑物及道路抗震设防的要求。

9 码头安全设施

9.1 通用设施

9.1.1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防火、防泄漏和防止事故扩大漫延的安 全设施。

9.1.2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在检测到的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值的25%时,报警仪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9.1.3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声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9.1.4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船岸紧急切断系统,装卸臂应设置紧急脱离系统。

9.1.5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监控电视等监控设施。

9.1.6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人员保护设施和医疗紧急救助设施。9.1.7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泄漏液化天然气的收集和处置系统,宜配套设置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9.1.8 液化天然气船舶装卸作业时,应有一艘警戒船在附近水面值守,

并至少有一艘消防船或消拖两用船在旁监护。 9.1.9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 9.2 消防设施

9.2.1 液化天然气码头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应能满足扑救码头火灾和辅助扑救停泊设计船型船舶火灾的要求。

9.2.2 液化天然气码头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远控消防水炮系统、水幕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固定式消防设施和消防船或消拖两用船等可移动的消防设施。

9.2.3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配置至少包括2 门干粉炮、2 支干粉枪的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9.2.3.1 干粉炮的射程应覆盖装卸工艺设施。 9.2.3.2 干粉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60s。

9.2.3.3 干粉储备量应符合《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的有关规定。

9.2.4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配置不少于2 台固定式远控消防水炮。消防水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9.2.4.1 消防水炮的射程应覆盖码头上的装卸工艺设施。消防水炮的额定射程不应小于实际所需射程的1.1 倍。

9.2.4.2 起火船舶着火罐和邻罐均需要喷水冷却,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6L/min·m2,冷却面积取设计船型最大储罐甲板以上部分的表面积。

9.2.4.3 码头消防水炮可与消防船或消拖两用船协同工作以满足覆盖

停泊设计船型的全船范围和冷却水量要求,码头消防炮的冷却水量比例不应小于所需冷却水总量的50%。 9.2.4.4 消防水炮的工作时间不应少于6h。 9.2.4.5 消防水炮应采用直流—水雾两用喷嘴。 9.2.4.6 消防水炮应具备有线控制和无线控制功能。

9.2.4.7 消防水炮宜采用液压驱动,其液压泵可由电动机驱动,也可由水轮机驱动。

9.2.4.8 消防炮塔应设置水幕或水喷雾保护装置。

9.2.5 操作平台前沿应设置水幕系统。水幕系统设计宜符合表9.2.5的要求。

水幕系统参数与要求 表 9.2.5

项目 最小设计流量 工作时间 垂直方向覆盖范围 水平方向覆盖范围 参数与要求 2.0L/s·m 1h 从码头面至装卸臂最高点 不小于工作平台长度 9.2.6 液化天然气码头其他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9.2.6.1 在工作平台和操作平台上应设置与消防系统压力相匹配的消火栓。

9.2.6.2 码头应设置用于向船舶供给消防水的船岸连接法兰,法兰的规格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船用消防接头》(GB/T 2031)所规定的国际通岸接头的规格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