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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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穗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电信基站机房工程 省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4)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确定。

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6)管理费、利润的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7)风险费的计算根据承担的风险范围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8)措施项目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 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0”计价。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9)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10)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的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11)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其中的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总造价的1.5%。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支付。

(12)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13)其他项目费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

招标人部分的项目如预留金,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填报;投标人部分的项目如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内容和数量报价。

(14)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

8 温州金穗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电信基站机房工程 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

(15)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另计,列入报价)。规费、税金不得竞争。

(16)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等,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7)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措施项目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0”,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18)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 3、工程量清单调整:

(1)工程量清单调整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和单价的调整、工程设计变更调整、价格波动调整和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 (2)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

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3)单价的确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a、由设计变更引导起合同已有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如增减数量(与清单项目比较)在±10%以内,单价仍按合同最终单价计算。如超过±10%,合同原有工程数量,单价仍按合同最终单价计算;增减部分的工程量,单价根据标底单价×折算系数确定(投标总价-暂定总额/标底总价-暂定总额)。

b、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采用标底材料单价,根据标底组价原则,重新组价;由重组单价×折算系数确定(投标总价-暂定总额/标底总价-暂定总额)。

9 温州金穗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电信基站机房工程 (4)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 除暂定价格外,其余材料价格一律不得调整。

暂定价格调整=(业主签证价格-暂定价格)×(1+规费费率)×(1+税金)×(1+安全施工费费率)

(5)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索赔处理的程序、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6)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属报价风险范围。

(7)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为准;

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参考标底。投标人的评审投标报价等于或低于招标评审标底价95%的为有效标,进入评标范围。凡不符合的,不进入评标范围。 现场施工的水、电用量要求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⑴投标文件自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45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⑵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款的规定仍适用。

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继续有效,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温州金穗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电信基站机房工程 2.3.4 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⑵ 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30天。

⑶中标公示结束,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⑷若发现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⑴投标人按第2.3.1款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 “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要有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⑵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分开包装。

⑸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并加盖密封印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并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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