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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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工具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15日实施) 短期融资券 企业债 公司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微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 定义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券。 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1.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条例》(1993年8月2日颁具管理办法》(2008年4布) 月15日实施) 行政管理文件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引》 指引》 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1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月2日颁布)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册规则》 行注册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 注册发行 发改委 直接核准发行 非上市公司、企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点办法》 (2007年8月(试行)》2012年5月2414日实施)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证监会 核准发行 上市公司 证券交易所(证监会) 备案制 在境内注册的,且未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管理部门 发行管理方式 发行人类型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包括上市公司) 的中小微企业,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除外 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不可分期发行,在国家发改委核准后6个月内完成发行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6个月,实际可能超过6个月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实践中一般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大于12亿元。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私募债券备案实行备案会议制度,由上交所私募债券备案小组(以下简称“备案小组”)通过备案会议对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决定是否接受备案 发行申报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2年;推迟接受发行注册的,企业可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注册文件。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发行注册自动失效。 分期发行 审核时间 可在两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3个月,实际上会受央行货币政策影响 可在2年内分多次公开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可分期发行 完成首期发行 一个月左右 10个工作日内 净资产 发行规模/累计债券余额 募集资金投上交所2012年3月1日起“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载率未作具体要求,实际操作中要求一般高于企业债券 不高于75%”。深交所2012年6月“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括少数股东权益)的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资产的40%。 资产的40%。 40%。 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应用于企业生产 经营活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必须符合股东会或股东无 无限制,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但一般应控制在不超过净资产规模。 比较灵活 向 动,并在 发行文件中明确 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应 提前披露。 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 发行期限 未作具体要求 一般2-10年,以5年为主。 一年以内期 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积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60%;(2)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3)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4)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常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大会核准 的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常用于置换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方式确定。 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无 利息。 一年(含)以上,由于是一般3-20年,以10年为一般3-10年,以5年 私募债券,一般发行期限主。 在三年 市场利率化,与发行人资质及担保方资质(如有)密切相关,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按发行人信用、期限由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倍。(鉴于发行主体为中务院限定水平。 小企业,且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利率将高于市场已存在的企业债、公司债等。) 发行时间 担保形式 发行市场 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资工具,企业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企需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起2个月内完成发行。 应当不少于发行总量的协会备案。 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费不要求担保 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券。 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所债券市场 交易所 取得证券交易所备案通知书后,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可根据发行人自身需求分期发行。 鼓励中小企业为其债权采用第三方担保或设定财产抵/质押担保。 发行对象 固定收益证券平台(交易所),证券柜台(营业部)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境内机构均(国家法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和机构投资者 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外) 个人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3.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