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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直接成本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分包差收取的政策,对不同专业计取不同的费率值,进行分包差的估算。

4.在直接成本的基础上,根据经验计取小临费率值,进行小临工程的测算;大临是按设计数量计取,确定大临费用。

5.在直接成本的基础上,根据经验计取项目管理费率值,进行项目管理费的测算。

6.在直接成本的基础上,根据纳税地点现行税率计取税金,进行税金的测算。

7.直接成本+分包差+大、小临费用+间接费+税金=总成本

最终确定的总成本与投标报价进项对比,作为投标报价调整的决策参考依据。

根据测算的工程项目标段目标成本,充分考虑竞争因素和游戏规则,在确定投标价格时通常采用标段成本加利润的方法确定投标报价,在确定过程中,确定的利润是可调整项目,即可以大于零,也可以等于零,甚至有时会出现小于零。

因此,由于各施工企业的目标成本不同,确定的利润不同,最终形成了不同的投标价格。

目前投标报价税费部分均是按照营业税执行,如果实施增值税后,行业和省市价格体 系的修订滞后,与增值税改革未同步,形成时间差,则会对建筑业价格的确定、企业管理等诸多方面产生很大影响。为应对建筑业营改增,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的需要,住建部目前已制订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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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一)本次调整原则

根据住建部下发《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计价规则修订主要原则和方法为:根据增值税税制要求,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即将营业税下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各项费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增值税税金”计算的计价规则,调整为税前造价各项费用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税金”的计算规则。调整的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要素价格;费用定额;指标指数。

(二)具体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是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基础上作出,此种方式下料、工、机为不含税价,加上11%的销项税额即为当期报价总额。计算公式为:①不含税材料价格+②不含税人工费+③不含税机械租赁费+④不含税其他直接费+⑤利润+⑥销项税额?(①+②+③+④+⑤)×11%?=工程投标价格。

换算为不含税时,既考虑了价格,同时也考虑了相关的运杂费、损耗率等因素,整体以材料类别等内容按平均使用税率进行分离进项税额。

(三)修订投标报价文件带来的影响

1.投标价格确定与执行税金的原则不一致,形成巨大税金差额。 2.组价原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会对下游的施工管理、成本控制、工程计算、固资形成产生巨大的影响,很值得全员进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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