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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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时,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十二、任何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自停开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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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测填报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有交接班记录,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瓦斯,严禁空岗漏检。

二、瓦斯员每班检查、检测的数据,必须由当班工作面班长签字后,方可填写在工作面瓦斯牌板和调度室瓦斯台帐上。

三、瓦斯员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有当班瓦斯员、当班跟班队长以及接班瓦斯员的签名,填写内容必须与井下瓦斯牌板、地面瓦斯台帐相符,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否则给予当班瓦斯员罚款300元。

四、按规定填写分工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测定与填写报表工作,瓦斯台帐无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不清楚的给瓦斯员处罚300元。

五、其他各类台帐必须在交接班后1小时内填写完毕,不填或过时填写给予瓦检员处罚100元/次(包括交接班时间、姓名等)。

六、负责及时填报及汇报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矿井涌水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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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星期周一、周五对地面、井下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同时矿安全检查小组会采取不定期对各生产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二、安全检查由矿领导、各队(科)室负责人参加,由安监科组织分组,井下检查组8:30在安全科集合,地面检查组9:00在安全科集合,无故不参加者给予罚款100元/次,迟到者给予罚款50元/次。

三、安全检查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纪律、查整改为主,以及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和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对查出的各项隐患,经矿调度会总结安排,确定整改时间,各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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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要求各施工部 门严格执行以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计算全矿井及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二、定期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的测量,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组织好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等。

四、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五、按要求填写通风报表,每旬一次,报公司安监部。 六、绘制与填写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络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七、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和安全措施。 八、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九、进行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十、制定矿井井下灾害预防措施,确定灾变发生时人员抢救与自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员避灾路线,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和监督各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一、有计划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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