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规划编制指引(结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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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规划编制指引

(送审稿)

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 二○○八年八月

前 言

2007年10月,新的《城乡规划法》中正式通过,为了加强对乡村规划的管理,保证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城乡规划法》对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做出明确规定。在这部新法规中,提出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和乡规划等组成新的城乡规划体系,这是我国规划法规第一次明确提出编制乡规划的理念。为适应新的规划法规的要求,有必要根据重庆城乡规划的具体情况编制乡规划导则,以切合重庆实际情况引导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007年,重庆市被列为国家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这有力促进了重庆市各层次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重庆市乡规划编制指引》作为乡一级建设的规划指导性文件,重点是引导重庆市乡建设总体布局和规划编制工作,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规划的重点以及规划编制的技术方法和成果要求做出规定。

本指引通过对重庆市现有乡级单位的调查研究和对国内其他城市类似问题处理方法的分析,确定《重庆市乡规划编制指引》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八个方面,即:乡综合现状及发展条件、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管制规划、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乡村发展布局规划、乡主要居民点规划、乡建设风貌规划、乡防灾减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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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 则……………………………………………………………1 2.乡综合现状及发展条件…………………………………………2 3.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 4.土地使用管制规划………………………………………………3 5.乡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规划………………………………3 6.乡村发展布局规划………………………………………………4 7.乡主要居民点规划………………………………………………4 8.乡建设风貌规划…………………………………………………6 9.乡防灾减灾规划…………………………………………………6 10.乡规划实施措施 ………………………………………………7 11.成果装订要求 …………………………………………………8 12.附则 ……………………………………………………………8 附录1:……………………………………………………………9 附录2:……………………………………………………………13 附录3 ……………………………………………………………15 附录4………………………………………………………………17 附录5………………………………………………………………22 附录6:……………………………………………………………24

1. 总 则

1.1 目标依据

为推进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规划改革工作,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办法,规范乡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1. 2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重庆市行政辖区内所有乡规划的编制工作。乡规划范围为乡行政辖区范围,乡规划区范围为乡政府所在地、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因乡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交通设施、公用工程设施、预留发展等用地,以及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具体范围根据乡场镇建设现状、周边地形、远期发展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1.3 法律地位

乡规划是乡规划建设的依据。乡行政辖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乡主要居民点规划以及乡村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应当符合乡规划要求。

1.4 规划期限

乡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1.5 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乡规划应以区县城镇体系规划、区县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并综合相关规划中与乡建设相关的规划内容。

1.6 规划目标

实现重庆市乡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目标。

1.7 相关规定

编制乡规划还应当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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