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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建安[2016]1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8.12 【实施日期】2016.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建安〔2016〕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2日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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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和减轻因汛期暴风雨灾害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全面防御、重点保护”的原则,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建立省、市、县三级预警应急体系,提高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重点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重点是:临山临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工程、各种沟槽工程、临时设施工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机构

1.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 2 / 5

组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副厅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站长。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未在省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处室或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 1.3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作为应急指挥小组的咨询机构。 2.工作职责

2.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汛预防和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工作;协调厅机关各处室、站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专家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2.2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各部门职能和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撑。

2.3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及时传达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抢险、排险工作;负责信息报道和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 2.4 专家工作组职责:应急响应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小组的要 3 / 5

求,研究分析灾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实地调查,对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灾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工作进行技术支持。 (二)市(县)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拟定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组织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施工单位做好防汛备汛、抢险救灾、应急检修、应急加固等工作;建立当地专家组;加强本地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建立危险源档案

汛期来临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危险源档案,明确应急防范措施。要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责任单位制定汛期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汛期危险源辨识,制定有针对性的抢险救援措施;提前储备相应的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临时设施难以保障人员安全的,制定人员转移疏散方案,明确避灾路线和避灾地点。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汛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除或治理。要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责任单位落实汛期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加强对临山临水工程、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及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等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和监测监控,及时采取应急加固等措施。

(三)建立汛期预警制度

当气象预报有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时,有关地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 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