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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述中引用文献与其他科研论文一样,遵守“适当引用”的规范,防止抄袭。有人错误地认为综述论文可以大段抄写别人的研究结果,所以最容易出现抄袭现象。综述中的引用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避免抄袭。1)引用文献要是原始文献,必须使自己通篇阅读后,了解了文献的整体意思,才能做到正确引用。不能引用别人的转述或把别人对该文献的评价作为自己的评价。2)引用文献不是照抄别人的表述方式,应该对前人文献的方法和结果进行归纳、总结、综合和分析,而不是像记流水账似地罗列。一般认为在总数中全部引用的内容不超过50%,更多的要是作者自己的综合概括和分析,从“量”上避免抄袭。3)综述中经过对前人研究的综合概括和分析,要提出自己的观点,要从“质”上避免抄袭。

问题与讨论:(1)一位研究生在他的学术论文中,试验与结果分析、讨论、结论等都是自己完成的,而且很有新意。论文通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但在评选中发现该论文的第一部分文献综述却是大量引用另一位已毕业研究生的文献综述,其引用量已超过50%。你认为该毕业生的论文是否可评为优秀论文?(2)有的作者在写“综述”文章时,尽管也阅读和引用了一部分原始文献,但更多的内容来自别人对同类学科的“综述”,结果文章成了“综述的综述”,但作者的“综述能力”很强,通过编辑部的审稿也发表了,你又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五)编(compile)、编著(compile)和著(compose) 1.编、编著和著的定义

“编”原指古人用皮条或绳子把竹简编排起来,引申而有排比、整理、组织之意。书籍的编是指系统整理已知的资料或前人、他人的成果,如编辞典、教科书、年鉴等。编书是将已经存在的文章、书籍等内容有选择性地辑在一起,这些文章书籍的内容一般不是编书人自己的工作或用自己的话写出来的。

所谓著,在于言人之所未曾言,在于能发挥自己的独到见解,有开创、创新的性质。任何创造性的见解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的;因此,著也可适当引用他人的工作或成果作为参考。著书主要是用自己的语言来阐述自己的工作而形成的书。

所谓编著,将编和著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工作。各学科的基本知识作品、普及性质的读物、以不同程度学生为对象的教科书以及对某些问题的综合介绍等,都是编著工作致力的对象。编与著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在编纂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便是编著。编著书有的内容是自己的工作而且是用自己语言写出来的,有的则是编进来的。

2.编、编著和著的区别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编虽然是整理前人的结果,但是需按照一定的方针、体例和中心来重新整理归纳,它不是简单的抄撮,编本身就是一门学问。著是作者(责任者)本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独

到的观点或见解。独创的成果具有科学的继承性、连续性和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和渗透性,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他人的方法、数据和观点等做参考。编著是在整理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发挥。 3.编、编著和著书的引用规定

(1)编书时,编者按照自己的逻辑关系将前人的成果编辑成书,例如教科书、工具书或技术手册之类的科技图书,内容可能均不是编者当时独创的,这时可以不再正文中标注出处,但应该在图书最后附上所有的参考文献,也可在每章末列出该章的参考文献。

编书(如教科书)时将他人的作品当作书的某篇章,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所说的合理引用,而应属于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使用人虽然指明所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但是,这种使用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引用的目的,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经作者的许可方可使用。如果未经作者许可就使用其作品,则属于对作者著作权的侵害。

(2)编著工作要求编著者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要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对于资料能辨别主次,善于取舍,在文字表达上能做到叙述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寓著于编,从整理、叙述已有成果上表达作者自己的立场、观点。编著不但要向读者提供具体的知识,而且要从体系、方法方面给予读者以启发,使之能进一步的探索。编著中的引文部分需在正文中标明出处,可采用“顺序编码制”或“作者—出版年制”,并在文末或章节末列出参考文献的详细信息。在书后象征性地列举几个参考文献,或者仅用某些名家文献作点缀,或在前言、后记中说什

么“引用文献未注明出处,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云云,都是不合乎学术规范的,实际是为其抄袭行为作掩护。

编著经常有多人参加,参编人员可能分章节编写内容,一个编者可能同时或先后参加不同书籍的编写,有时会出现编写内容大量重复,甚至完全相同,这是不合乎学术规范的。

(3)著书(专著)从内容上来说是对某一知识领域所做的探索,是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它是属于一(学)派一家之言,并以本专业的研究人员及专家学者为主要读者对象的。专著必须包含作者(责任者)本人的创新型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独到的观点或见解,唯有如此才堪称为“专著”,作者才能称其为“著者”。任何一部具有创新内容的学术专著都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相关参考文献,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著作权角度看,为严格而明确地区分著者的创新内容和引用文献内容,必须按规范引用、标注和著录参考文献。否则,不但无法明确体现著者的地位和水平,还会造成抄袭和剽窃的嫌疑。科技专著应该严格按照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用“顺序编码制”或“作者—出版年制”在正文中具体标注引文信息,并在全书最后著录全部参考文献。 著作中的引文要注意“量”和“质”的问题,在引用“量”上不能大段引用其他著作的文字,在“质”上不能直接引用和自己作品相同的实质性的内容;还应该在作品的适当位置如在注释或参考文献中,较为详细地说明被引用著作的相关信息,一般包括作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和出版时间等内容。如果作者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括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分,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