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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证券经纪业务

知识点201(P26-28):证券经纪业务介绍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证券公司不赚取买卖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柜台代理买卖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两种,主要是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 □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四要素: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证券经纪商即券商(证券公司),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与客户是委托代理关系。券商必须遵照客户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并尽可能以最有利的价格使委托指令得以执行,但并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 □(可出多选题)由于证券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交易规则的严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决定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而只能通过经纪商进入。□经纪商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第二,提供信息服务。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其业务对象还具有价格变动性特点。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经纪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证券、数量、价格和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无故违反委托人的指示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经纪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保密资料包括:(只要是客户信息都是)。 知识点202(P28-32):经纪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首先要开立证券账户(股东代码卡)。□建立特定的经纪关系过程包括:

1、证券经纪商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协议内容和揭示风险,并请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这一环节起投资者教育的作用。 2、客户与经纪商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与其指定存管银行、证券经纪商签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简称三方存管);《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本法律文书。 3、客户在证券营业外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客户开立资金账户须本人到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统称密码,注意书中无通讯密码) 目前按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2007年已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变化主要体现在:

1、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存管银行。 2、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为每个客户建立管理账户。 3、客户、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签订合同。 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全部通过指定的存管银行办理。 5、指定银行保证客户随时能查询。 可见,三方存管从制度上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控制证券行业风险、维

护市场稳定的全新管理制度。

知识点203(P32-36):委托人和经纪商的权利义务。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客户与证券经纪商之间的代理关系,而并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当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包括柜台委托或自助委托(包括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及证券经纪商受理委托,则客户和证券经纪商之间就建立了委托关系。证券交易中的委托单,性质上就相当于委托合同,委托关系变现为:客户是授权人、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代理人、受托人。

□1、委托人的权利。(答案一目了然)。 □2、委托人的义务。(1)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等;(2)接受交易结果,履行交割清算义务;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3、证券经纪商的权利。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其他一目了然。

□4、证券经纪商的义务。主要体现为委托人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则。比如,坚持信誉为本,客户至上;客户优先,委托优先;为客户负责,但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公平交易,不得以非正当手段牟取私利。□具有

包括:(1)坚持了解客户原则;(2)不接受全权委托;其他一目了然。

知识点204(P36-47):委托买卖。

委托指令是客户要求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的指示。内容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和代码三种。□买卖证券的数量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整数委托是1手或1手的整数倍。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表2-2(P38)中记住买卖股票、基金、权证均为1手的整数倍买入,零数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买入债券,上海是1手的整数倍,深圳是10张的整数倍(债权的1手=10张,1张=100面值债券),零数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上海是100手整数倍,深圳是10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上海是1000手整数倍(深圳无买断式回购交易)。

表2-3(P38)中,股票、基金、权证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0万股或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不超过1万手(10万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不超过5万手。 □ 委托价格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市价委托。是客户指令要求按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优点是:没有价格上的限制,执行指令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缺点是: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 2、限价委托。是客户指令要求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买卖证券。□限价委托的优点:证券可以客户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缺点是: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有可能成交,成交速度慢(同价同时,市价委托优先限价委托成交),有时甚至无法成交。 □上交所接受下列市价申报(不要选入深圳的项目): 1、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个价位内逐次最优价格成交,最优5个价位成交完成后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2、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最优5个价位成交完成后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转成限价申报。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 □深交所接受下列市价申报:

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一档价格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一档价格 3、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无转限价);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对手方所有档价格成交,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自动撤销。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对手方所有档价格成交,要么全部成交,若有剩余则全部都不成交,做自动撤销。

计价单位:股票:每股价格;基金:每份基金价格;权证:每份权证价格;债券: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成交,和净价交易: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成交。我国过去交易所债券采用全价交易,2002年后采用净价交易。

□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息。债券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息,到期日当天不计息。

例如:债券面值100,票面利率5%,起息日8月5日,交易日是12月18日,则计息天数为136天,计息额=100*5%*136/365=1.86。 申报价格最小单位: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为0.01元,基金、权证为0.001元,上海B股为0.001美元,深圳B股为0.01港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上海为0.005元,深证为0.01元。 □委托指令有效期分为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从约定时起到约定日期均有效)两种。我国现为当日有效。

□委托指令形式有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非柜台委托主要有电话委托、传真委托和函电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网上委托。

证券营业部收到客户委托后,应对委托人身份、委托内容、委托卖出的实际证券数量及委托买入的实际资金余额进行审核。□第一,验证。主要对委托的合法性(投资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和同一性(委托人、证件

和委托单之间一致性审查)进行审核。第二,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第三,验证资金及证券。 委托申报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原则”(不要同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搞混)。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仍应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竞价。

□申报方式有:有形席位申报(红马甲)和无形席位申报(电脑)。B股由境外的证券代理商委托交易所B股场内交易员申报。 □申报时间(注意不要同交易时间的内容搞混):交易日为周一到周五,节假日休市。上海申报时间为9:15-9:25(上午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0-9:25不接受撤单申请)、9:30-11:30、13:00-15:00。深圳申报时间为9:15-11:30(其中9:20-9:25不接受撤单申请,9:25-9:30继续接受申报,但不做处理)、13:00-15:00(14:57-15:00,为深圳收市集合竞价,不接受撤单申请)。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可以撤单,部分成交后,成交部分不得撤单。 知识点205(P48-54):竞价。

□证券竞价原则:价格优先(买入申报较高价格申报优先,卖出申报较低价格申报优先)、时间优先(买卖方向和价格都相同,先申报优先)。 案例:有甲、乙、丙、丁四人:甲卖出价10.70,时间13:35;乙卖出价10.40,时间13:40;丙卖出价10.75,时间13:25;丁卖出价10.40,时间13:38。那么顺序为:丁、乙、甲、丙。 □我国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上海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深圳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是在一段时间内接受的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其原则:(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单与低于该价的卖单都按这个价成交。(3)该价格上至少有一方的单子能全部成交。 如果两个申报价格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深证取距离前一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上海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为成交价,若还一样就取中间价为成交价(比如有10.20和10.10,上海就取10.15,深证前收盘若为10.13,就取10.10)。 连续竞价是对申报逐笔连续撮合成交。能成交者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继续等待。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股票、基金的涨跌幅不得超过10%,ST、*ST5%,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但深证中小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超出该范围申报暂时不参加竞价,存交易主机,等价格波动到该范围内,申报参加竞价。

□以下,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2)增发上市的股票。(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上海买卖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规定:(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不低于50%。(2)基金、债券不高于150%,不低于70%。(3)债券回购交易无价格限制。□连续竞价阶段规定:(1)不高于即时最低卖出价格(卖出最优一档)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最高买入价格(买入最优一档)的90%,且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不低于70%。(2)无买入申报的,最低卖出价、最新成交价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3)无卖出申报的,最高买入价、最新成交价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4)无成交的,前收盘价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 深证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1)股票开盘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900%以内(相对上海无50%限制),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90%。(2)债券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上下30%,其余情况均为10%。(3)债券质押式回购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其余时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竞价结果为: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知识点206(P54-60):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 1、佣金。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该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券商净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2002年起,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券商收取佣金不得高于3‰,也不

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A股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按最低1美元和5港元收取。 2、过户费。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上海,A股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1元,深证免收。B股该费用成为结算费。上海为成交面额的0.5‰,深证也为0.5‰,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基金不收过户费。 3、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2008年印花税只对卖方按1‰收取。 表2-6(P57),上海A股个人开户收费40元/户,机构开户400元/户;基金开户费5元/户;上海债券佣金不超过成交额的0.2‰,起点1元;ETF申购赎回小于份额的0.5%,权证行权股票过户面额的0.05%;B股个人开户上海19美元;账户挂失补办,A股补原号10元/户,补开新户同新开户;销户5元/户;深圳可转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代办A股按成交金额的3‰。 知识点207(P61-64):证券公司与客户结算。

目前我国采用法人结算模式,指证券公司以法人名义集中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资金清算交收账户,其接受客户委托代理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手均通过此账户办理。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由证券公司自行负责完成。□三方存管制度下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结算过程: 1、客户从银行结算账户向资金账户存入交易结算资金。 2、客户通过资金账户及密码进行交易。 3、证券公司审核并报送客户交易指令。

4、中国结算公司根据交易所数据生成清算交收文件,并发给证券公司。 5、证券公司跟结算公司清算交收数据和存管银行提供的客户加以结算资金存取数据,完成对客户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数据传送给存管银行。

6、存管银行根据证券公司数据调整客户账户,并将结果发送证券公司。 7、证券公司核对后制作资金划付指令发送存管银行。

8、存管银行根据划付指令办理交收资金划付。 9、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取出,只能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银行账户然后再取出。 知识点108(P64-87):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与操作规范。

□内部控制主要内容方面,只要是对证券公司有利的都是。(答案是一目了然的)。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经纪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前后台分离和岗位分离;重要岗位专人负责,严格操作权限管理;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受代理客户办理相关业务;营业部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及业务档案(客户资料20年内不得销毁);证券公司总部应加强对营业部业务运作的统一管理。

经纪业务主要环节包括证券账户管理(包括证券账户的开立、挂失补办、注册资料变更、合并与注销、非交易过户等)、资金账户管理(包括资金账户的开户和销户、开通客户交易委托品种、交易委托方式及操作权限、指定客户资金存管银行、开通或变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证券转托管、资金账户挂失与解挂、客户资料修改、密码管理等)、证券委托买卖(包括柜台委托、非柜台委托和撤单)、清算交割(为客户办理交割,打印交割单,应客户要求查询交易结果、证券及资金余额,打印对账单等)等。 投资者教育主要是对投资者进行证券法规宣传、证券知识普及、证券交易风险揭示和证券公司基本信息公示等。目的是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参与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进而提高投资者理性投资、规避风险、自我保护的能力。□具体重点突出:(答案一目了然)。□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1)调解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其他答案一目了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应注意:(1)预测走势时不得主观臆断,不得对行情发表肯定性意见。(2)投资报告等资讯产品不得建议在具体品种上进行具体价位买卖等方面的内容,不得直接指导投资者买卖证券。(3)在公共场合进行股评报告会等须先取的批准;(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证券市场遵循“三公”原则,禁止任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损害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为。□十大禁止性行为:(答案一目了然)。 知识点109(P88-96):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及防范。

□按风险起因不同,经纪业务的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不包括市场风险或运营风险)

1、合规风险。指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