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细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2a2d7ac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e2

(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

办法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长沙地铁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优质、安全、高效”的建成长沙地铁2号线8标段,于《中国航空港第二工程XX公司长沙项目部工程项目管理标准》“项目质量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长沙地铁2号线8标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中铁航空港第二工程XX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 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5]130号) 4.《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5]131号)

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方案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89年第3号令) 6.《十二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000]071号) 7.其它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长沙地铁2号线工程,凡参和修建此工程的施工队伍均应遵守及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项目部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好质量和效益、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数量、质量和发展的关系,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放于首要位置。

第五条要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工程质量管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进行控制。要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标准化。

第六条各类规范、设计文件和施组是工程施工的依据,验标是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各类细则和规程是具体操作的章程。工程施工必须要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按标准”。

第二章工程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第壹条质量方针 工程质量方针:

以人为本,遵规守法,科学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让业主及政府满意、环境让社会满意、职业健康安全让员工满意。且通过不断创新和追求,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健康安全标准体系的“三标壹体”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二条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业主要求标准施工,工程壹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之上,顾客满意率85%之上,无重大顾客投诉,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争创长沙市优良样板工程。

第三章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第壹条项目部设安质部,安质部于项目部行政领导负责人及主管安全质量副职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本标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质部实行双重领导制,由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质部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项目部各级领导要保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及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任何人不得强迫质检部门及其人员违反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壹条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是项目部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壹”的方针,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员工于生产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应负责的壹项基本制度。项目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均要明确各自的质量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工程质量工作。

第二条副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对本标段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项目副经理于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标段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程、规则等。组织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且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召开壹次质量例会,分析工程质量情况、发展趋势,对存于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且付诸实施。

3.于施工前,组织工程部编制好质量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项目部没做过的工程,均必须单独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4.每月组织壹次质量大检查。隐蔽工程、质量通病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

5.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6.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立即赴现场处理。支持组织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方案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

第三条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总工程师于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标段的工程质量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

2.负责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进行实施。

3.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及生产班组等人员,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4.组织干部、员工的工程质量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5.按有关规定,参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质检工程师的职责、权限

1.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国家、行业及公司颁发的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隐蔽工程的复检签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工作; 3.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且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4.参加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且按规定签证。参加工程的预验及工程验交工作;

5.检查工程材料、半成品出厂的各项证明、试验方案及施工记录情况; 6.审查验工报表中已完工程的工程质量,且按规定签证;

7.对不按规定施工、违反施工工艺或施工作业指导书等情况提出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或“停工整顿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作业行为,有权暂停施工,且立即方案工程负责人处理;

8.有权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9.参加编制质量发展规划、质量目标、年度质量计划和质量改进措施,参加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核、贯标工作;

10.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参加“四大检查”(开工前、施工中、隐蔽工程、定期检查),且按规定及时提出统计报表和分析方案。

第五条安质部质检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如发生以下工作失职行为,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1.发现损害质量的行为不加制止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2.未认真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无故缺席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3.发现质量事故不如实方案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袒护者; 4.进行内部验工签证未按规定进行审查者。 第六条现场副经理质量职责

现场副经理对本项目队管段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具体执行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条例、规定、制度、细则、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