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海关缴款书采集申报流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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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31号)明确,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现将纳税人网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明确如下:

一、采集

(一)纳税人将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中进行数据采集(如下图)。

(二)采集完毕,按指定路径,开始导出(如下图)。

(三)导出成功,在指定路径下找到导出的.xml文件(如下图)。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通过《通用数据采集软件》进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稽核比对。

逾期(超过180天)未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上传

登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按以下路径:【我要申报】——>【012增值税抵扣明细表】——>【海关完税凭证导入】,将通用数据采集导出的.xml文件进行上传,注意文件名称的一致性(如下图)。

纳税人每月可将不同的采集缴款书信息多次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上传的截止期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建议最好能提前上传,防止月末因系统拥堵,无法上传而影响下月正常抵扣。

(一)网上办税系统自动对导入的采集数据依照以下规则进行合法性校验,系统显示缴款书上传内容及接收结果(如下图),校验通过的信息将上传总局稽

核系统进行比对。

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规则

序号 1 2 4 数据项名称 专用缴款书号码 抵扣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校验规则 不能为空,且符合22位海关编码规则 不能为空,必须15、17或20位 不能为空且大于0 不能为空,且为合法YYYY-MM-DD日期格式,且填税款金额 5 填发日期 发日期符合比对规则。 6 进口口岸代码 不能为空,必须4位 2、22位海关编码规则(缴款书号码如230320121018227577—L02)

序号 1 2 3 4 5 6 7 位数 第1—4位 第5—8位 第9位 用途 4位口岸代码 4位年份 进出口标志 数字,不能全为0 数字,第5—6必须为20 数字,不为0。1:进口0:出口 数字,不能全为0 必须为:“—”(正常征税标志)或“/”(补税标志) 必须为字母“L”(增值税) 数字 规则 第10—18位 报关单编号 第19位 第20位 第21—22位 征税标志 税种标志 2位缴款书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