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3a4657d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ab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

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境外投资外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发文字号】沪府发[2013]7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29 【实施日期】2013.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沪府发〔2013〕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9日

1 / 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切实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项目备案机构”)对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的地方企业实施的本市权限内的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

第三条 前往未建交、受国际制裁国家,发生战争、动乱等国家和地区,或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投资的项目;涉及基础电信运营,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或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其他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核准。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