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初信初访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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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初信初访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信访工作是基层公安机关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是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渠道。初信初访是群众信访活动的初始阶段,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就能有力地消除重信重访后患,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发生,避免小事情拖成大事情,简单问题转化为复杂问题,小矛盾上升到大矛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始终是影响信访工作整体推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有效处理好初信初访。

一、 基层公安机关初信初访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近三年来,xx旗公安局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旗公安机关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70余起,将98.7%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在工作中,还是先后接到了群众不满意投诉26起,大多是因为对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初信初访处置不满意引发的。深刻分析基层公安机关初信初访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由于初信初访的信访人大多相对理性温和,少数部门和民警认为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思想上相当忽视,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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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二是办事效率不高。对信访问题主观解决意愿不强,对一些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无所适从,不知由何下手,对合理的诉求有的也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简单机械地走程序,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纠纷久拖不决,造成群众不满。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个别民警在接待群众反映问题时缺乏必要的耐心、诚心和热心,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上的冷漠,言语上的推诿,很容易让信访群众产生不被重视,投诉无门的印象,从而失去群众信任,激化了矛盾,造成警民关系紧张对立。

四是化解矛盾本领不强。少数民警不注重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学政策,不能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疏导信访人、化解矛盾。

二、 初信初访处置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是少数当事人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对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存在一定误解,虽然经过多次的解释工作,但仍然不能正确认识,从而导致了不断重复上访局面的形成。

二是很多群众对公安机关认识有偏差,希望或认为警察就是万能的,只要出面就能解决问题,否则就会觉得公安机关没有履行承诺。

三是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漠,在解决问题和化解纠纷中习惯于应付差事,坐在办公室翻书本、找文件,寻找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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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在政策“圈外”的依据,以“踢皮球”、“打太极拳”的方式来应付,以“请示”来推诿,以“调查”来敷衍,以“研究”来拖延,满足于“结案”了事,没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只注重短期效果,不注重彻底解决。

四是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初信初访处置的策略

初信初访工作源于基层,出自基层,基层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要求,高度重视对信访群众初信初访的办理,强化首办责任,狠抓初信初访,着力推动第一时间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真正做到在办理初信初访时把关口前移,把工作做在事发之前,把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初,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 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信访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的呼声和疾苦,一头连着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是每位民警的必修课和份内事,在纠纷调处工作中,民警必须切实摆正自身位置,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根本体现的本位意识,筑牢思想根基,积极真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日常思想教育,使民警转变思想观念,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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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文明、理性、平和地投入到纠纷调解工作中 。

(二) 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推进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基层公安机关应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为依据,不断健全业务制度,包括细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健全完善首办责任制等,完善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机制,进而规范信访事项接收、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终结等各个环节,用制度确保信访事项进入程序,做到滴水不漏、无缝对接。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到程序规范、环节到位、步骤明确,有章必循、有规必依。

(三) 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

认真处理群众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在着力提高初信初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的同时,下大力气提高群众满意率。在工作程序上,要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规范告知义务和办理的时效以及答复的要求;在案情调查上要求深入细致,切实摸清每一个事实细节;在政策运用和处理方法上做到准确充分,客观公正;在思想感情上做到换位思考,贴近群众;在责任落实上必须明确承办人、责任人,全力做到“事要解决,不留后遗症”。特别是要坚持“一人一办法、一件事一个策略、一种情况一个方式”的原则,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处理问题,用不同的方法帮助初访者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确保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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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提升初信初访处置能力。

信访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面对形形色色的上访人,必须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政策法规和辨别真伪的能力,否则就会出现答复信访案件质量不高,办事不力的现象。尤其在初次接访中,如果信访民警具有较强的处置能力,很多信访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地化解。民警除应加强学习、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需对公安工作以外的其它社会生活领域常识性内容略知一二,才能在五花八门的社会纠纷类型面前应付自如。此外,须练就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科学判断把握矛盾发生、发展态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使民警在应对各种复杂场合、疑难纠纷中,能够得心应手、头脑冷静、随机应变、灵活进退。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将初信初访工作纳入基层公安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初信初访快速处理工作责任制,从接待受理到报结答复各个环节明确工作责任,并严格落实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职,造成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促使部门、民警主动积极地化解初信初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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