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加氢站技术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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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氢气长管拖车 tube trailers for gaseous hydrogen

由若干个高压氢气压力容器或气瓶组装后设置在汽车拖车上,用于运输高压氢气的装置,配带相应的连接管道、阀门、安全装置等。 3 基本规定

3.0.1加氢站可采用氢气长管拖车运输、管道输送或自备制氢系统等方式供氢。加氢站可与天然气加气站或加油站联合建站。

3.0.2加氢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加氢站的等级划分

储氢罐容量(kg) 等级 总容量G 一级 二级 三级 4000<G≤8000 1000<G≤4000 G≤1000 单罐容量 ≤2000 ≤1000 ≤500 3.0.3加氢站内储氢罐容量应根据氢气来源、氢能汽车数量、每辆汽车的氢气充装容量和充装时间以及储氢罐压力等级等因素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储氢罐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kg。 3.0.4加氢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4的规定。加氢加气合建站中的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表3.0.4 加氢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储氢罐容量(kg) 等级 总容量G 单罐容量 (m3)

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加气子站储气储气设施总容积设施总容积(m3) 北京讯腾科技有限公司(CNTEN) http://www.cnten.com/

1000<G≤一级 4000 二级 G≤1000 ≤500 ≤1000 ≤12 ≤18 注: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是各个储气设施的结构容积或水容积之和。 3.0.5加氢加油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6加氢站的火灾危险类别应为甲类。加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的爆炸危险等级应为1区或2区。

3.0.7加氢站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范围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3.0.8加氢站内设有制取氢气的自备制氢系统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有关规定。

3.0.9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中的加油、加气设施的设计、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3.0.10加氢站采用移动式加氢设施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技术要求》GB/T 19774和《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技术要求》GB/T 19773的有关规定。 4 站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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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加氢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

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立一级加氢站、一级加氢加气合建站和一级加氢加油合建站。 4.0.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氢站等,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应设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0.4加氨站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 加氨站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储氢罐 项目名称 一级 重要公共建筑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50 40 二级 50 35 30 25 25 20 25 30 氢压缩机、放空管口 三级 加氢机 50 30 25 20 20 15 20 25 50 20 20 14 12 12 14 16 25 50 30 25 25 25 一类保护物 35 民用建筑物保护二类保护物 30 类别 三类保护物 30 一、二级 生产厂房、库房耐三级 火等级 四级 甲类物品仓库,甲、乙、丙类液35 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 室外变配电站 铁路 城市道路 35 25 快速路、主干15 35 30 25 30 25 18 25 30 25 15 25 25 15 18 22 6 30 4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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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次干路、支路 10 国家一、二级 架空通信线 一般 >380V 架空电力线路 ≤380V 注:1 加氢站的撬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施的防

火间距确定。

2 加氢站的工艺设施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

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长管拖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储氢罐的防火距离

确定。

4 铁路以中心线计,城市道路以相邻路侧计。

4.0.5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4.0.6加氢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当加氢加气合建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4.0.7加氢加油合建站的加油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5 总平面布置

5.0.1氢气加氢站、加氢加气合建站、加氢加油合建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不应跨越,且不得小于杆高的1.5倍 不应跨越,且不得小于杆高的1倍 10 10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