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上仓带式输送机安装工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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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本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炭安全规程》的条款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烧焊人员停止工作。

7、 瓦斯检查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记录,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检查记录必须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 瓦斯检查仪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

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焊接时一定要有瓦斯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超过0.5%,严禁动火烧焊。

9、 下井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安全带。并指派专职安全员

或安全网员负责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 10、 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串岗作业。

11、 氧气、乙炔分开排放,间距大于10米。减压器、表、割炬必须合格,不

得漏气。

12、 电焊机电源线、焊把线绝缘良好,不得有露铜现象。电焊机的金属外壳必

须可靠接地。

13、 定期对手拉葫芦、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14、 油品等可燃物下井应单独保管,远离切割、焊接火源。使用后剩余的一定

要带上地面,严禁将带油的棉纱、布等遗留在井下。 15、使用人字梯和梯子一定要放稳以后再上人作业并用人看好。

16、用风钻打眼,风镐打梁窝,位置一定打准,使用风钻打眼时,不要被风钻

误伤,尽量打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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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暂不安装设备要放置妥当,不得发生下滑、倾倒现象。 18、井下所用的电气设备均采用矿用隔爆型。

19、井下火种由专职电焊工携带,机电设备由专人操作,非机电人员不得擅自

操作。

20、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保护意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安

全网员、管理网员制度,充分发挥安全员职能,保障施工安全。

21、本措施在开工前必须认真向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传达,严格按措施施工。 22、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3、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程序,注意集中,看清指令。

24、每天班前会,带班队长应向所有施工人员传达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工人的

安全意识,所有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工作中听从指挥,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7、施工中注意风量、风向,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向矿调度室汇报。 28、编制烧焊专项措施,报矿相关部门审批并传达至每位施工人员后执行。 29、井下接电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

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 圈 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机头处设置开关一台,接电焊机。 2、设20吨绞车660V电源开关一台。

由于施工临时用电地方分散,为保证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特制定如下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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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填写工作票,遵守孔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施工现场用电应按工作地点划分机头、机尾,在每区域内的用电应设独立配电开关。

3、所有带电设备,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和安全完好牌,挂设带电警示牌,并明确专人负责维护,每班做电气保护试验,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三)吊装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中的吊装作业主要机头、卸载装置、机尾装置、驱动装置、传运装置、高爆开关、移变、拉紧绞车等体积较大或较重的设备安装中,吊装作业具体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井下用的钢丝绳以及悬吊用的钢丝绳必须检验,无锈蚀、断丝、破股、油绳断开等异常情形后方可使用。

2、吊装作业所选用的钢丝绳、绳套、卸扣、手拉葫芦等起吊机具,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发现有破损、裂痕或声响不正常的用具必须及时更换,确保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3、起吊安装前,核准起吊重物重量,选用安全系数高的起吊用具,在起吊时,不允许超负荷使用起吊用具。

4、起吊前,要认真选择起吊点和绑扎点。选择吊点要经刚度、强度计算,以防构件失稳,变形损坏。每次起吊前必须在重物离地后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起吊。

5、起吊设备必须绑扎牢固,设备构件至少应捆扎两处,钢丝绳与构件接触的地方垫上绳皮,以防滑落、或刮伤设备或在起吊过程中切断钢丝绳。

6、要吊装施工过程中,统一指挥,互相照应,必须轻挪慢放,施工人员一边操作,一边随时注意起吊操作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包括手拉葫芦、钢丝绳、卸扣、绳套、起吊点、绑扎点等,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汇报指挥人员,停工处理。

7、卸载装置、机尾装置、驱动装置、传运装置机架及滚筒吊装时,只能利用上方巷道顶壁上的起吊锚索,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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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条巷道的正规支护锚索、锚杆。

使用先利用手拉葫芦试吊机架或滚筒,试验起吊锚索强度,无异常情况方可利用起吊锚索进行机架正常吊装就位,找正后安装,然后再吊装滚筒,初步找正后固定,仪器二次找正后紧固螺栓。起吊机架或滚筒时,起吊人员严禁站在吊点和起吊重物之下,无吊装点时起吊重物时,用自制龙门架和手拉葫芦配合进行吊装。

8、在吊装机头、卸载装置、机尾装置、驱动装置、传运装置、钢芯皮带吊装卸车、高爆开关、移变、拉紧绞车、液压站等体积较大或较重的设备时,起重工应站在重物起吊后惯性冲击的垂直方向,严禁站在重物起吊后惯性冲击的前后方。

9、起吊时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站在起重操作人员看得见的地方,发出的信号要清楚、准确;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卸工必须精力集中,做到每次绑扎均牢靠无误。

10、构件就位后迅速做好固定工作,方可卸去吊具。

11、起重工对手拉葫芦、钢丝绳、卸扣、绳套、起吊点等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以确保安全。 (四)皮带展放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本次皮带施工长度较长,总长约700米,用20吨以及55KW慢速绞车及10吨滑轮由Ф24mm钢丝绳牵引展放。

1、皮带展放前,应认真考察现场,确定稳车安放位置及钢丝绳绕穿滚筒方式,注意牵引皮带方向,制定安全、切实可行的皮带展放方案。钢丝绳穿过滚筒时按皮带穿绕方进行,并留够钢丝绳余量。每班进行钢丝绳使用前维护,发现断丝,断股,油绳出油等现象时,严格按钢丝绳使用规定进行报废更换。

2、制作皮带滚支架应结实牢固,各处改向滑轮设置一定要牢靠。 3、皮带展放应配备足够人手,统一指挥,统一安排。

4、要求在电源开关处,绞车操作处,架皮带处,各个滚筒过渡处,以及沿途每隔50米处都要有专人监视,密切注意皮带前进情况,发现皮带与中间架或滚筒座摩擦等易造成刮伤皮带等异常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确保安全。

5、皮带展放时,钢丝绳附近不得站人。 (五)电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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