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10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10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5d51cef4afe04a1b071de98

3.社区服务

(1)学分设置:三学年共2个学分。

(2)学分认定条件:高一、高二每学年分别参加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不少于4小时)的社区服务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自主安排的社区服务由接受服务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学校组织的服务活动由负责教师签章证明。

(3)认定方法:学年末汇总原始材料,填写社区服务学分认定表(见附表4)。首先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和相关材料评定学分,每学年分别获得1个学分,最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四、关于补考、重修、申请自修的处理

下列情况的学生需要补考或重修后才能认定学分:

1.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的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的五分之四的,该模块要重修。

2.必修模块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则该模块要重修。

3.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综合评分不合格(三项评定中有D)的学生,则可以重修或另选其它模块修习。

4.对于学科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申请自修,批准自修的学生修习时间可略少于该模块规定课时的4/5,但必须参加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在超出该模块考试平均分10分以上者方为合格,可认定学分。 五、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学科模块学分认定以学段为单位,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以学年为单位。

2.学分认定流程:学生填写学分认定表—→由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认定—→教务处审核—→公示—→申诉的处理—→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

3.学生如对公示学分有异议,可向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提出申诉,由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负责调查、仲裁。 六、学分评价功能

1.确定毕业资格:学时学分作为核定毕业的标准,学生三年内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28个选修学分(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2.确定优秀毕业生:根据三学年修习总分确定一定数额的优秀毕业生。 3.作为推荐依据:学年总分作为推荐三好学生的参考依据。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2007年6月

表1:模块学分认定表

姓 名 科 目 学习 领域 学号 标 准 不少于规定学时的出 勤 4/5,即为A,否则为D 学 习 过 程 课堂听课专心,善于参与互动交流,作业整洁正确,独立完成,积极动手实验,测验成绩优秀,有成果或论文即为A;达不到上述要求的 学 生 自 评 教 师 评 定 班级 规定学时 模块名称 项 目

表 现 酌情评定为B或C;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他人学习,作业潦草,不及时纠错,测验成绩不合格,即为D。 85分~100分为A,模块考试 70~84为B,60~69为C,59及以下为D。 三项均为C以上等第的,认定2学分或1学 学分认定结果 分(按模块学分规定评定),否则为0不予认定。 备注 必 修 学分 获得学分 选修Ⅰ 学分 选修Ⅱ 学分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表2:研究性学习课题小组成绩评价表

年级 课题名称 组长姓名 组员人数 课题研究时200 学年第 学期~200 学年第 学所用课时间 期 数 指导教师姓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