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 论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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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农户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能产生“1+1>2”的效应。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能形成健康的产业生态环境,有助于稳定合作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增大交易剩余,对交易双方都是大有裨益的。当前在各地实践中的“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农户以土地等要素入股企业、企业以农业设施等投入入股农户、企业与农户实行反租倒包等方式,都是基层自发探索的好的利益共享模式,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推广。

(三)培育三类主体

一是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专业化的农户,是商品农产品的主要提供者。由于农业经营收益是其主要经济来源,决定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更加注重经营效益。笔者以为,未来15年-20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将会重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将逐步取代传统小规模农户成为家庭经营的基础力量。因此,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也将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基础力量。下一步,一方面要注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与市场的连接,通过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组织化程度等方式,促进产销对接;另一方面,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自身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初加工、地

产地销等产业形态,促进产业融合。

二是支持和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无论是合作社自身主导的产业融合,还是农民或龙头企业主导的产业融合,合作社都可以依托其组织优势,在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农民谈判地位、降低交易费用、让农民分享增值获益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好农民合作社在一二三次产业融合中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合作社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推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规范运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让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社。

三是做强做优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具备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依托产业化发展机制,带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生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引领力量。据笔者观察,龙头企业主导的产业融合,具有产业链条长、价值增值大、充分发挥各主体比较优势的特点,具有很强的复制性和推广性。而要发挥好龙头企业的优势,就需要做强做优龙头企业。所谓做强,就是要通过实施财税、金融、人才等配套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和

转型升级,让龙头企业有能力有条件在产业融合中发挥主导性作用;所谓做优,就是要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户相互入股、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方式,完善利益联结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有效对接,推进各类主体的深度融合。

(四)强化四项工作

一是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集中,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让主产区不仅是原字号农产品的输出地,更要成为加工品的生产基地。

二是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建设,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形成特色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通过自主开发、招商引资等方式,逐步将特色农产品生产向加工和流通领域延伸,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挖掘特色村镇的文化价值和旅游资源,通过民俗、节庆、体验等方式,促进农旅深度融合。

三是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将上下游各类主体有机联接在一起,通过分工协作,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

现协同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也可以借鉴产业集群的思路,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发展加工和流通园区,配套相应的科研、培训、信息等平台,形成生产、加工、流通互为支撑、相互配套的产业综合体。

四是拓展农业多功能性。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新型业态,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实选择。特别是休闲农业未来前景广阔,对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都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值得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李克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求是》,2015年第4期

2.张红宇,力推农业产业化促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农民日报》,2014年12月30日

3.徐哲根,日本农户增收的产业路径及其启示,《现代日本经济》,2011年第3期

4.姜长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新题应有新解法,《中国发展观察》,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