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87a4feac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8f3735e

数量和规格可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自定。调研过程普遍认为,一些常用计量器具不必逐一在标准中列出,各企业自然会配备。因此,修订时删去了卷尺、直尺、角尺、塞尺等常规计量检测工具,保留焊角规专用设备,增加了全站仪、对中仪等造船必备的专用设备,并在列项的引导语中明确“……船舶生产企业除应具备各种满足船舶建造需求的常规计量器具外,还应具备下列计量器具……”。

因中国船级社最新规范要求,纤维增强塑料高速船阻火材料要满足?2010年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2010FPT规则)适用规定,相关企业增加检验纤维增强塑料高速船阻火材料的相关试验设备,如小型燃烧箱、烟密度箱、热释放速率仪等,标准中的12.4.3增加了此类检测设备。

8、关于生产设施

由于不同材质的船舶生产企业,在生产设施上差异较大,CB/T 3000—2007分别对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做出规定。此次主要对钢质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做了部分修订:

? 修改起重设施的类型,将“塔式、门式”改为“门式、门座式”,尽管目前还

有企业在用塔式起重设备,但更多的企业都是采用门式和门座式起重设备; ? 根据调研了解的企业实际情况,提高了起重能力的要求(13.7.1),将一级企

业的起吊能力提高3倍,二级企业提高2倍,其他企业提高50%;

? 明确规定起重设施应具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年度检验证书,并在有效

期内,且应具备完整成套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13.7.2);

? 针对一级各类和二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增加标准涂装厂房的要求; ? 增加总配电站的要求,满足企业的建造和用电安全。 9、关于生产设备

不同材质的船舶生产企业,其生产设备差异较大,CB/T 3000—2007分别对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做出规定,主要选取船体加工设备、机加工设备、涂装设备等要素作为评价指标。由于船舶加工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较多,CB/T 3000—2007标准中也不可能一一进行罗列,只是选择了常用的设备。考虑到技术的发展和专业化协作的发展,标准中规定了可替代相关设备的要求。

此次主要对钢质船舶生产企业做出了修改,主要改动如下: ? 删除了钢质船舶生产企业的刨边机和热处理设备;

? 一级钢质船舶生产企业增加了冲压设备、高空作业车和大型液压平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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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设施部分增加了标准涂装厂房,涂装设施部分的表述做出适当修改; ? 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增加纤维裁剪台和移动式鼓风机,删除加工中已不

使用的发泡机和车床以及不适用于该类船舶建造的电焊、气焊设备。 10、改写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CB/T 3000—2007对管理的要求规定得比较详细。为了更好地利用第三方评价成果,本次修订直接使用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方式,并要求所有船舶生产企业均应具有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证书,并覆盖所有允许生产的产品。同时也要考虑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11、增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安全环保是国家赋予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之一,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结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相关要求,在标准修订时增加安全生产达标评价、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相关内容,与规范条件协调一致。

12、关于达标项及评价分数的设置

为了便于评价,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标准规定了相应的评分原则和评分标准,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本标准吸取了相关规定和标准中便于考核的条款,采用了规定的要求与现场打分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每一级别或类别的船舶生产企业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的同时,也把专家如何评判、分值多少、合格分数多少等一一作了规定。标准中规定的分值多少是根据所评价内容在船舶生产企业中所占有的重要程度来确定的。

根据分值分配,各级各类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总分设定为满分1000分,各级渔业船舶生产企业因另有附加要求,总分设定为满分1100分。对合格分值的确定,由于在各项要求中已经体现了不同级别和类别对生产条件的不同要求,且规定的已经是最基本的要求。合格分值取其满分值的80%。

由于标准修订时增加或调整了相关内容,则需要增加相关要求的分数和总分,合格分仍以80%计。 将营业执照、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8个项目作为达标项,不再重复设置分数,若有一个达标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该企业生产条件不合格。各评价要素及分数设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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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数设置表

评价要素 通用要求 建造技术能力要求 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人员要求 计量检测要求 生产设施要求 生产设备要求 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 渔业船舶生产企业补充要求 分数 满分 50 250 50 100 100 150 100 100 合格分 40 200 40 80 80 120 80 80 备注 营业执照和政策要求为达标项 质量管理体系为达标项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达标项 100 80 100 80 13、关于是否保留附录的内容

为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CB/T 3000—2007设有附录的内容,并对每个类别或级别单独设立表格的方式。此次征求意见暂时没有列入。可根据征求意见后的反馈意见考虑在正文定稿后补充。

六、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是《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支撑标准,也是地方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企业认可的重要依据。尽管标准本身是推荐性的,但若被法规所引用,标准便具有强制执行的性质。

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1、及时进行宣贯

修订后的标准发布后,应及时组织宣贯会,让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和熟悉标准主要内容,以保证相关规定和标准的顺利实施。

2、建立审核员队伍并做好培训

为做好审核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素质优良地审核员队伍,并按照本标准对实施现场审查的审核员进行严格培训,以保证审查的公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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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调查问卷

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自发布实施以来已有十年时间,随着《船舶行业规范条件》新要求的提出,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标准面临全面提升的发展需求。近期,工信部装备司组织船舶行业相关单位开展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修订工作,为充分了解标准应用情况,反映存在问题,确保标准编制质量,受工信部装备司委托,特开展此次《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问卷调查。烦请您结合工作实际,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完成问卷填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本问卷可以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填写,份数不限。 一、基本信息

填 写 人: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问卷内容(请在所选内容后打√,若选项中没有,请在“其它”中说明) 1、您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可多选) ⑴行业组织( ) ⑵科学研究( ) ⑶船舶建造( ) Ⅰ:一般船舶

①钢质船舶建造( ) ②铝质船舶建造( ) ③纤维增强塑料船舶建造( ) ④其它: Ⅱ:渔业船舶

①钢质船舶建造( ) ②纤维增强塑料船舶建造( ) ③木质船舶建造( ) ④其它: ⑷高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