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煤矿矿井水害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一(3)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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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救工作要在指挥部负责人的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首先,营救人员要排查水害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加固。若遇险者被困里段,一方面通风排水,维护巷道,防止冒顶堵人,另一方面积极救助,输送食物和药品,若被困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利用管道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和空气。被困人员救出后应采取护理措施,然后进行创伤检查和处理。

(2)技术员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同指挥部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立即制订抢救措施和计划。

(3)工队长要按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抢救。

(4)技术员根据事故处理后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维护及修复措施,报矿审批,为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5)恢复被淹井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1)增设排水管路,增加排水泵,增大排水能力,直接将所突积水排干。 2)当涌水量特别大,补给丰富,用强力排水又不能排干时,必须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

3)当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全矿有被水淹危险时,待下部水平人员全部撤出后,可向下部水平和采空区放水。

4)如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设备受到威胁可用装有粘土,砂子的袋子构筑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5)安装排水管路都必须佩安全带和自救器。

6)发生透水时,严禁在独头巷道躲避,禁止由下往上进入突水点或被水、泥沙堵塞和小眼和上山,以防二次突水冲击,在清理巷道时,需要打防护墙。

7)救护队员进入围困地点后,先打开氧气瓶,提高空气中的氧气浓度。 8)排水时,要保护通风良好,经常检查气体,随水位下降,积存在被淹井巷中的有害气体CO2、H2S、CH4等可能大量涌出,应安装局扇,随排水工作的进行,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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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排除有害气体,对井下气体应定期取样分析,每班取样一次,当水位降低可能涌出气体时,应每两小时取样一次,排水看泵工作由救护队担任。

9)在处理老空积水时,应仔细检查有毒有害气体防止气体中毒。 10)在修复巷道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冒顶与坠底事故。 3.3水害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在水害围困人员救出后,工队立即组织人员按措施修复水害地点,预防再次发生水害事故。在水害事故处理完后,接矿恢复生产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恢复生产。

3.4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安全监察局。并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 注意事项

(1)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齐全安全防护器具。 (2)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工作、备用排水(砂)泵与水管。

(3)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钻探作业人员必须学习相关措施,持证上岗。

(4)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5)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6)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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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钻放老空水以及抢险中,必须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 (8)探查后,需封闭钻孔应及时封闭。

(9)对现场排水巷道注意做好加固,保证安全;想尽办法与受困人员取得联系。

(10)受困人员必须稳定情绪,尽量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节约照明。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决不咀嚼杂物充饥;引水时应选择适宜水源,并注意用纱布或衣服过滤。对伤员应注意保护与照顾。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现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

(11)长时间被困在井下人员上井应避开强烈的光线,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

(12)任何受困遇险人员禁止潜泳。

(13)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应注意: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情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救重伤员,后救轻伤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5 掘进工作面突水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5.1 出现突水预兆应急处置措施

(1)当掘进工作面空气温度降低,感到发凉;空气潮湿,湿度异常增大;两帮煤(岩)层潮湿(俗称“挂汗”),有水锈(俗称“挂红”);边帮渗水逐渐增加;有时可听见“嘶嘶”水流声或“底爆”响声;矿压增大,煤(岩)破碎,裂隙发育,出现片帮、冒顶及底鼓等现象;局部冒顶,有涌水或淋水,且逐渐增大并浑浊含泥砂等;有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气体逸出等现象时意味着极有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报,按预定避灾路线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将情况详细地向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将情况汇报给矿领导及各科室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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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矿技术总负责人组织矿相关科室技术人员根据矿井详细的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及采掘资料分析水害来源,并提出处理措施。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掘进工作面内发生突水事故的水源主要为老空水、钻孔水、含水层及断层构造带水。而其中又以老空水发生突水事故的可能性最大。在有可能发生老空水突水事故的掘进巷道内,应采取探放老空水措施,制定探、放水方案。

(4)由矿组建的专业探、放水队伍按照制定的探、放水方案进行探、放水。 (5)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当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臵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并撤出受水害威胁的所有人员。 当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浓度异常,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

(6)打钻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7)施工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在掘进过程中遇含水层或断层水时,根据我矿现已揭露的水文地质资料,其含水层或断层水涌水量均不大,但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加强观测,必须每天都对涌水量进行观测,并记录在册。同时,在掘进过程中,如发现涌水量突然增大,如顶板淋水、边帮渗水突然增大的情况,则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按预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退,并将情况汇报给矿调度室。

(9)对含水层水火断层水应采取疏水降压或疏干。 5.2 突水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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