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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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而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列宁把“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看作是认识真理的辨证途径。毛泽东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性认识回复到实践,看作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

(一)由实践到认识

辨证的认识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经历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1)感性认识及其特点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对事物表面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中形式,其特点是形象性和具体性。

(2)理性认识及其特点

理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得到的对事物本质,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其特点是间接和抽象性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

①要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坚持实践性和客观性。

②要通过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坚持全面性和抽象性。 3、反对唯理论和经验论 (二)由认识到实践

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不仅在于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更重要的在于由理性认识回复到实践的飞跃。

1、由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重要意义 (1)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2、由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

(1)理性认识本身应当是正确的,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前提。 (2)理性认识要和具体实践相结合。 (3)理性认识要为实践主体所掌握。

(4)理性认识付诸实践,要具备一定的客观环境和物质条件。 (三)认识过程的反复性

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包括两次飞跃,实现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但是,人类实践的复杂性,反复性决定着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从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1、认识多次反复的原因

(1)客体存在范围和发展程度的限制。

(2)主体自身诸多因素及所处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 2、再认识过程

认识的过程往往是再认识的过程,再认识就是再实践的基础上对原有认识成果的重新认识,它不仅包括认识的纵向和横向扩展、修正错误,使认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更新的过程。

第二节 真理与价值

真理问题是认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哲学上,不同哲学流派形成了不同的认识路线,这因此形成了不同的真理观。真理既有认识的价值,又有实践的价值,因而不同哲学流派又形成了对真理性认识及其作用的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强调真理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辨证关系,反对真理问题上的唯心主义、实用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而为人们认识真理、实现价值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真理的客观性和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

在真理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既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坚持真理上的唯物论,又承认真理属性上是决定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认识是由相对到绝对的发展过程,坚持真理观上的辨证法。

(一)真理的客观性 1、什么是真理

哲学上存在着不同哲学流派相对应的真理观,在真理的定义上也是众所纷纭,如客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作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主观唯心主义者、实用主义把真理等同于主体主观感觉的满足和效用,认为“有用就是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

2、真理客观性的含义

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它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而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其内容是客观的,但它不是通过语言和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其形成是主观的。任何真理都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从真理的本质来说,真理具有一元性,即只有同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相符合的认识才是真理,这就上真理一元论。

(2)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作为检验尺度既可判定认识的真理性,又可判定认识的价值性。

3、真理客观性的结论 (1)真理没有阶级性

(2)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通常成为绝对真理,它有两方面的涵义:

(1)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世界本质及其规律的不断接近,世界是可知的,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通常称为相对真理,它有两个方面的涵义:

(1)任何真理都有依赖于主体的主观形成,从而使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任何真理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不可能穷尽客观世界的一切方面、所有层次,从而使认识有近似的、不完善的性质。

3、真理是绝对与相对的辨证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不是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和方面,二者是辨证统一的。

(1)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 (2)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想绝对不断转化的过程 4、反对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客观性,不仅在于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且在于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客观标准。

(一)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哲学史上众所纷纭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又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真理的本性

真理是标准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认识是否同客观实在相符合。这样,真理性的认识既不能在主观认识领域内寻找,也不能有求客观事物直接作出回答。

2、实践的特点

实践能成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因为它在主观认识上与客观实在之间架起一座由此及彼的桥梁。

(1)实践的普遍性

(2)实践的直接现实性

(二)实践检验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具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这就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辨证法

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

(1)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客观标准,具有唯一性。 (2)实践最终对认识的真理性作出定论,具有终极性。 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

(1)实践的具体性 特定的实践只能检验具体的认识。

(2)实践的历史性 任何已被证实和尚未证实的真理性认识都要接受实践的反复检验。

(三)逻辑证明的作用

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重要作用。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是相辅相成的。离开实践检验夸大逻辑证明的作用,就会离开唯物主义;完全抛弃逻辑证明讲实践检验,在实践中也行不通。

逻辑证明是一种在认识过程中运用正确的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从理论上论证和确定另一个新的判断是否正确的逻辑方法。

1、逻辑证明的理论分析帮助实践经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 2、逻辑证明是实践检验的先导。

3、一些理论需要借助逻辑推理来证明而不能靠具体的实践直接证明。 三、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真理和价值是认识的两种属性、两个方面。

真理能解释实践,具有认识的价值;真理又能指导人们改造世界,具有实践的价值。真理的价值性是推动认识主体积极实践和积累知识的动力。

(一)价值及其特点 1、价值的含义

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效用的反映。价值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相对于主体需要而言的有用性。

2、价值的特点

(1)价值的客观性 指的是价值客体的性质、结构、功能和属性能够满足价值主体主观需要的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又随着人的实践的发展被开发、挖掘出来。

(2)价值的主体性 指的是价值主体的特定意志、需要、情趣和欲望在通过改造客观事物的过程中的体现和实现。价值主体是探索、创造、判定和利用价值